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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力增強社區自治服務功能 創新基層社會治理體制
推動社區治理體制創新。協調建立中央層面城鄉社區治理領導協調機制。研究制定推進城鄉社區治理的指導意見。繼續實施社區服務體系建設“十二五”規劃,開展農村社區服務體系建設試點,實現城市社區服務設施覆蓋率同比增長10%。制定社區公共服務綜合信息平臺建設規范,啟動綜合信息平臺建設試點工作,聯合有關部門開展綜合信息平臺建設督查,爭取綜合信息平臺覆蓋率達到10%。深化全國社區治理和服務創新實驗區建設。開展第二次全國和諧社區建設示范單位創建活動。推動農村社區建設指導政策出臺,制定全國農村社區建設示范單位指導標準和創建辦法,擴大農村社區建設經驗交流。加快實施政社分開、推進政社互動,建立社區公共服務準入制度和指導性目錄,社區自治組織依法協助辦理的服務事項以政府購買方式實行“費隨事轉”。厘清基層政府及其派出機關與社區自治組織的職能邊界,理順社區自治組織與其他組織的工作關系,增強社區組織自治屬性。協調開展社區負擔專項清理行動,精簡社區承擔的行政性事務,建立統一規范的社區工作標準體系和評估制度,推動政府治理和社會自我調節、居民自治良性互動。深化社區黨風廉政建設。
深化基層群眾自治。協調修訂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協調制定加強農村基層政權建設的意見,啟動《街道辦事處工作條例》立法論證工作,指導各地完善村(居)民自治地方法規,加大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等相關法規政策的宣傳貫徹力度。加強村(居)委會換屆選舉指導,組織開展村委會選舉工作經驗交流。健全村(居)民會議和村(居)民協商議事會議制度,完善民情懇談、社區聽證、社區論壇、社區評議等對話機制,在社區廣泛開展平等對話、相互協商、彼此談判、規勸疏導等協商活動。推動建立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聯系城鄉社區制度,推廣在職黨員向社區報到、更多發揮作用的做法。協調落實十二部委《關于進一步加強村級民主監督工作的意見》,指導各地建立健全村(居)務監督委員會及其他形式的民主監督機制,深入開展民主評議和村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深化村(居)務公開,在村組、樓棟探索開展民主協商和民主監督活動。豐富基層民主形式,完善社區居民訴求表達、利益協調、矛盾調處和權益保障等機制。
增強綜合防災減災能力 提升減災救災工作水平
深化綜合防災減災能力建設。推動實施《國家綜合防災減災規劃(2011-2015年)》,重點推動“國家自然災害救助管理信息化工程”項目論證和立項。指導各地開展減災項目建設。研究制定國家自然災害救助物資儲備中長期規劃和救災物資快速調運預案,優化救災物資代儲布局,規范救災物資儲備標準,豐富物資儲備種類,提高受災群眾生活保障水平。完善民政救災物資廠家名錄。創建1200余個“全國綜合減災示范社區”。推動實施亞洲社區綜合減災合作項目,加強社區減災領域的人員培訓和經驗交流,深化減災國際交流合作。開展全國“防災減災日”、“國際減災日”主題宣傳活動,提升全民防災減災意識和自救互救技能。推進災害信息員隊伍建設,建設人員數據庫,探索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解決基層災害信息員補助。
及時有序做好自然災害救助工作。進一步完善救災預警、應急響應、災害評估等機制,及時做好受災群眾應急救助、過渡性生活救助、冬春救助、倒損農房恢復重建等工作,確保災害發生后12小時內受災人員得到初步救助。推動各地制定受災人員救助標準,建立與《自然災害救助條例》、《財政部民政部自然災害生活救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相配套的地方性法規政策和工作機制。研究調整完善中央救災補助政策,指導各地完善和落實省以下救災資金按比例分擔機制。加大對革命老區、民族地區、邊疆地區和貧困地區受災人員救災資金支持力度,提高受災人員基本生活保障水平。協調修訂國家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更全面地保障災區群眾生活。配合研究建立巨災保險制度,推動完善農村住房保險制度。加強災情管理,做好災情會商核定和對外發布,協調出臺特別重大自然災害統計制度,制定特別重大自然災害損失綜合評估工作規程。指導地方加強救災捐贈導向機制建設,研究建立社會力量參與救災的服務平臺,推動減災救災志愿服務。
支持慈善志愿服務事業發展 發揮扶貧濟困積極作用
大力支持慈善事業發展。深入貫徹慈善事業“十二五”指導綱要,推動制定慈善事業法。協調制定支持發展慈善事業的政策意見和支持中央企業及民營企業參與慈善事業的政策。出臺建立兒童福利領域慈善行為導向機制的政策意見,探索慈善事業與社會福利的政策銜接。完善慈善捐助減免稅制度,落實公益性捐助所得稅稅前扣除政策,簡化減免稅辦理程序。鼓勵企業和有能力的慈善組織興辦公益事業。鼓勵市場主體以捐贈資金留本運營、利潤分配、安置就業、股權捐贈、股息使用等方式參與慈善。出臺完善經常性社會捐助體系建設的指導文件,加強和改進慈善超市建設,推動普及社會力量和社區運營慈善超市機制。依托經常性社會捐助體系,推進廢舊捐贈衣物再利用,建立一批示范性廢舊捐贈衣物再生加工基地。繼續舉辦深圳“慈展會”,與社會力量合作制作“電子愛心地圖”、編制慈善救助信息實用手冊,推進慈善工作信息化建設,促進慈善信息公開透明。支持征集慈善藏品,建好南通中華慈善博物館。
促進志愿服務規范發展。貫徹《志愿服務記錄辦法》,深化志愿服務記錄試點,開展示范創建活動,建立健全志愿服務記錄制度。制定志愿服務組織扶持發展政策和志愿者招募培訓、管理評價、激勵保障政策,探索建立志愿服務時間儲蓄、回饋激勵及志愿者保險制度,積極推進志愿服務立法。完善并推廣全國志愿者隊伍建設信息系統,逐步健全志愿服務記錄信息化平臺。開展優秀志愿服務項目評選活動,組織實施政府購買、資助志愿服務項目,進一步推廣“菜單式”志愿服務。廣泛開展扶貧濟困、扶老救孤、助殘助幼、應急救援、關愛特殊人群等方面志愿服務,加快志愿服務制度化、規范化發展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