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定了“三不準”的審批原則,對不具備資質條件的不批;未制定突發事件預案的不批;在不具備條件的場所舉辦招聘會的不批。同時規定對入場招聘單位在200家以上的大型招聘會要嚴格控制。
——明確了舉辦單位在會前、會中、會后的工作責任,對有違規行為的堅決取消其辦會資格。同時還明確了除了審批之外,還要接受當地公安、消防、城管等部門的監管,辦理核準手續。規定了建立安全檢查、考核等制度,一旦發現問題,應當作出制止、暫停或取消資格等處理決定。
——規定了建立招聘會廣告及參會單位信息審查制度,一旦發現虛假廣告、不實信息要予以查處。
二是對改進人才招聘會服務作出原則要求。從目前對招聘會的反映來看,用人單位和求職者都提出了一些問題,如何改進招聘會形式,深化招聘服務,應當提上日程。《通知》在總結各地的經驗的基礎上,做了一些原則的規定:
——大力倡導網絡招聘,不斷開發網上人才市場,并組織供求信息的對接工作,幫助用人單位和求職者牽線搭橋。
——鼓勵舉辦針對性強的行業性、專業性等招聘會,提倡招聘會的小型化和做好延伸服務,將現場招聘會與網絡招聘會結合起來,更好地提供服務。
上述有些新的辦法還需要探索,取得經驗,我們希望通過這些措施,能夠不斷提高人才招聘會的有效性和成功率。
三是規范人才招聘會的收費問題。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切實做好2007年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精神,對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的收費工作,《通知》明確規定,主管部門要會同物價部門規范社會招聘會收費項目和標準,堅決打擊高收費、亂收費行為。
最后《通知》對完善人才招聘會的管理監督機制作了相應的規定。要求各級人事部門加強與相關部門的溝通協作,形成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同時要求設立舉報電話,在新聞媒體、政府網站上公布經審批的招聘會名稱、舉辦單位,通過這些措施,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問、下一步人事部門將如何貫徹落實《通知》?
答:一是完善相關制度。各級人事部門要按照《通知》要求,建立招聘會廣告及參會單位供求信息的審查制度、招聘會安全檢查制度、招聘會考核制度,通過建立系統的制度體系來確保招聘會的規范化。
二是加強審批監管。各級人事部門在招聘會審批中,要嚴肅審批紀律,堅持“三不準”原則,確保招聘行為規范;要對招聘信息嚴格審核,確保信息真實有效;要公布舉報電話,并加強對招聘會舉辦的現場監管,發現問題嚴肅查處。
文件下發后,還要對文件貫徹中出現的新問題進行研究和解決,以使招聘會更好地為用人單位和求職者提供服務,發揮更大的作用。 (訪人事部人才流動開發司畢雪融司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