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9日從有關部門獲悉,我省近期下發了《黑龍江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國家助學金管理暫行辦法》。據悉,高校將按月將國家助學金發放到受助學生伙食飯卡中,對首次申請助學金的中職學生,學校和當地農村信用社將采取“一站式”現場辦公方式辦理助學卡(折);對弄虛作假套取和截留、擠占、挪用財政資金等違法違規行為,或不按規定負擔比例落實資金的,將全省通報并追究直接責任人和相關領導的行政、刑事責任。此外,我省中職學校將實行“綠色通道”制度,家庭經濟困難的新生可先入學再獲資助。
據了解,此次施行的《助學金管理暫行辦法》,旨在幫助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我省高校、中職學校國家助學金所需資金由中央和地方財政根據生源狀況按比例分擔。高校國家助學金和中職學校國家助學金主要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生活費開支。其中,高校國家助學金共分三等,資助標準分別為每生每年3000元、2000元、1000元。中職學校國家助學金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年1500元。國家助學金的評定工作將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并按學年申請和評定。
據介紹,高校將按月將國家助學金發放到受助學生伙食飯卡中,用以改善受助學生的生活狀況。對首次申請助學金的中職學生,學校和當地農村信用社將采取“一站式”現場辦公方式辦理助學卡(折)。中職學校每月初根據在校生考核情況,及時將助學金核發意見報當地教育部門,教育部門會同財政部門審核確認后送當地農村信用社,由信用社依據確認意見將助學金打入學生助學卡(折)。中等職業學校將建立專門檔案,將學生申請表、受理結果、資金發放等有關憑證和工作情況分年度建檔備查,并按照國家建立的全國統一學生信息管理系統,實行統一電子注冊。對轉學籍的中職學生,其助學手續隨學籍一并轉遷。遷入新學校的學生可憑新學校和教育部門審核意見重新辦理申領手續和備案。
我省要求,各地、各有關部門和學校要嚴格執行國家相關財經法規和本辦法規定,對國家助學金實行分賬核算,保證專款專用。對弄虛作假套取和截留、擠占、挪用財政資金等違法違規行為,或不按規定負擔比例落實資金,致使受資助學生比例和標準下降的市縣,除將情況和問題通報全省外,還將追究直接責任人和相關領導的行政和刑事責任。同時,將視情節輕重,減少學校以后年度招生計劃,相應扣減、取消下一年度部分教育專項資金。對不按國家有關規定設置學科專業規范辦學,不按規定比例從事業收入中足額提取資金用于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民辦高校和民辦中職學校,將取消其國家助學金申報評審資格。
此外,我省鼓勵有條件的中等職業學校積極實行“綠色通道”制度,對攜有可證明其家庭經濟困難材料的新生,可先予辦理入學手續,根據核實后的家庭經濟情況予以不同方式的贊助,再辦理學籍注冊。(丁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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