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愛的同學們,恭喜您們在這個夏天終于有所收獲,十年苦讀終于邁進了大學的校門。在這個喜悅的時候,您和您們的家庭是否在為學費而苦惱?國家開發銀行支持廣大貧困家庭的學子,幫助他們順利完成學業和減輕家庭負擔。
一、貸款申請資格
1、借款學生必須是已被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批準設立、實施高等學歷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專科學校正式錄取,或已經是在校全日制普通本專科生、研究生。
2、如借款學生是2008年入學的新生或江蘇省內高校的在校生,則借款人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格由當地教育主管部門認定,此項認定工作已于今年6月底前完成,詳細情況可咨詢所屬縣(市、區)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部門;
如借款學生是江蘇省外高校江蘇籍在校生,則須由所在高校出具貸款證明。
3、學生本人入學前戶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籍均在本縣(市、區)。
4、如果已具備申請資格,請與當地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部門聯系,因申請人數較多,為保證貸款的順利及時發放,我們的貸款申請受理時間為2008年8月18日至2008年9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請相互轉告,及時辦理。
二、貸款申請程序
1、申請者可從縣(市、區)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部門處索取《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申請表》,填寫完畢后,連同申請人及一位法定監護人(通常為父、母)雙方的身份證(監護人也可以軍人身份證或武警身份證為有效證件)、戶口本、錄取通知書(新生)、學校報到須知(新生),學生證(在校生)、借款人本人郵儲存折等證件的原件、復印件(原件待其核實后退還本人)一起交至縣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部門。
2、需特別提醒的是,在領取申請表前,學生本人必須到當地郵政儲蓄銀行開立活期儲蓄賬戶(卡折合一),開戶免費,領取卡及存折并預存5元至該賬戶,該筆款項用于支付助學貸款匯劃至學校賬戶時的手續費,不得支取,如因手續費不足造成貸款無法及時匯付,視同學生撤銷借款申請,收據可在貸款匯付后向當地郵儲銀行索取。
3、申請表填寫說明
(1)標有“★”的數據為在校生必填項,標有“☆”的數據為新生必填項。
(2)“申請類型”在以下兩類中選擇其一填寫:新生申請或在校生申請。
(3)“借款學生姓名”和“身份證號碼”必須與身份證件一致。
(4)共同借款人信息中,“證件類型”在以下三類中選擇其一填寫:居民身份證、軍人身份證件或武警身份證件。
(5)“與借款人關系” 在以下四類中選擇其一填寫:父、母、近親屬或其他。
(6)“學校類別1” 在以下兩類中選擇其一填寫:普通高校或高等職業學校。
(7)“學校類別2” 在以下兩類中選擇其一填寫:中央院校、省屬院校或地市級院校。
(8)“申貸原因”在以下四類中選擇其一填寫:因病致困、因災致困、勞動力少無穩定收入或其他。
(9)“申請貸款金額(元)”為1000到6000之間的整數,包含1000和6000。
(10)“申請期限(年)”必須填寫整數,且必須大于等于7年、小于等于14年。
三、貸款合同簽訂程序
1、提交的申請表審核通過后,請學生和一位法定監護人(與提交申請表時的監護人一致)到當地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部門簽訂貸款合同。具體合同簽訂時間請在提交申請表時,咨詢縣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部門。
2、借款合同需學生及監護人雙方簽字、捺印,需注意的填寫事項如下:
(1)簽署合同前,請仔細閱讀合同的全部條款和內容。
(2)本借款合同的還款計劃由系統自動生成,采用等額本金還款方式。
(3)簽字須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當面手簽;捺印默認為左手食指。
(4)合同中請填寫存折賬號,賬號務必填寫準確,如因填寫錯誤造成貸款無法匯劃,責任由學生本人承擔。
四、合同回執寄返(重要事項)
借款合同簽訂完畢后,學生可持合同到高校報到,報到后20日內將高校蓋章確認的合同回執以郵寄或其他有效方式送達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部門,如遇特殊情況,應主動與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部門聯系。報到后30日內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部門未收到回執,視同學生撤銷借款申請。本合同所附回執是本合同項下重要憑證,盡量采用掛號信郵寄。
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全部申請工作至此完成,當地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部門的工作人員將審核填寫完畢的借款合同,由其匯總整理后上報江蘇省學生資助中心辦理。
五、貸款資金支付
根據合同約定,郵儲銀行將在合同約定日期發放貸款,并將貸款資金電匯至借款學生所在高校指定賬戶。
國家開發銀行江蘇省分行
二00八年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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