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我市公布《關于實行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制度深化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從2010年起,高中階段學校招生用學生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取代原中考文化課考試成績,高中階段學校將根據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錄取新生。這一變化將改變原中考一考定終生的評價體系。
高中憑綜合素質評價結果錄取新生
實施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后,高中階段學校將以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為依據錄取新生。綜合素質評價由學生學業成績和基礎性發展目標評價成績兩部分組成。學生學業成績由學生日常學習成績和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兩部分組成。
綜合素質評價結果以學生學業水平考試為主,同時將學生日常學習成績和基礎性發展目標評價成績作為重要參考或限定條件。
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由市教育部門統一組織實施,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生物、思想品德、歷史、地理、信息技術和體育與健康。生物、地理學科在學生初二學業完成后進行水平考試;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思想品德、歷史和信息技術在學生初三學業完成后進行水平考試,除信息技術采用上機考試外其他學科考試形式均為閉卷考試。
生物、地理、思想品德、歷史和信息技術實行等級評價,成績分A(優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4個等級公布。體育與健康的測試根據市教育局發布的體育測試辦法進行。學生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是初中生畢業及升學的重要依據,未參加學業水平考試的學生不得領取《義務教育證書》。在學業水平考試中,語文、數學、英語3科以原始成績計分,物理、化學兩科以原始成績的一定比例計分,體育與健康所占分值比例成績按照學業水平考試總成績的10%計算,生物、思想品德、歷史、地理、信息技術等級評價為D級的考生不能被普通高中學校錄取,生物、地理和信息技術等級考核評級補考后仍為D級的考生不得報考普通高中學校。
日常學習成績B級以上才可享受指標生待遇
學生日常學習成績是對初中學生3年各學科學習成績的階段性和過程性評價,由學生的課堂表現、作業表現、小組學習、活動參與、出勤以及期末考試測評等內容組成。
學生日常學習成績采用等級評價,分為A(優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4個等級公布。每校每科A(優秀)等級的學生數原則上控制在全校該年級學生總數的25%至30%范圍內。學生的日常學習成績是學生畢業及升學的重要依據,義務教育階段學生日常學習成績每門均須達到C級(含C級)以上等級;達不到要求的學生可以參加補考,補考成績達不到C級的考生不得領取《義務教育證書》。
在高中學校錄取時,指標生必須具備:3年日常學習成績和學生基礎性發展目標評價總評等級均須達到B級(含B級)以上等級,學業水平考試中地理、生物、思想品德、歷史和信息技術等級考核必須達到B級(含B級)以上等級,其他學科學業水平考試總成績達到錄取學校指標生最低錄取分數線要求。凡義務教育階段擇校生自2009年起不享受指標生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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