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實施《水法》辦法草案提交審議,提出七大措施保護水資源
目前,北京市已進入建國以來最嚴重的枯水期,遭遇了連續五年的干旱。昨天,市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召開,市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在審議北京市實施《水法》辦法草案時,提出了中肯的意見。
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王維城發言說,很多人都以為將來南水北調工程完工后,北京就可以解決用水危機,其實不然。通過這個工程能給北京供水約11億立方米,屆時北京市人均占有水資源量仍不足400立方米,還是缺水。他建議,政府應向市民公布當前水資源情況的信息,提高全社會的節水意識。
據了解,北京是世界上嚴重缺水的大城市之一,官廳、密云兩大水庫每年來水量已由上世紀70年代的20多億立方米降到近幾年的平均七八億立方米。特別是近五年,地表水源供水不足,本市地下水超采嚴重。
對此,《辦法(草案)》提出以七大具體措施加強本市水資源和水域的保護:一是對本市境內水體劃定水功能區,實行分類管理;二是加大對水功能區排放污水的管理,規定禁止向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水域排放污水,向風景觀賞功能河道、排水功能河道排水的,必須做到達標排放;三是由水行政管理部門核定水功能區水域的納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總量意見;四是加大對排污口設置的管理;五是加強對地下水資源的管理,進行地下水分區評價,劃分嚴重超采區、超采區和未超采區;六是對鑿井取用地下水的行為,根據地質條件、客觀環境等不同要求作出禁止和限制性規定;七是加大水資源保護力度,規定本市嚴格控制開采礦泉水、地熱水,并對開采行為實行特許。
此外,草案還專門列出“節約用水”一章,鼓勵使用再生水,使用再生水的可享受優惠價格。草案在一審后,還要進行修改,并報下一次市人大常委會全體會議審議。(白延龍)
《北京娛樂信報》 200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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