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審批制改為備案制,專家認為旨在鼓勵資本外出,疏導流動性
今后獲準開展結售匯業務的銀行分支機構不再需要提交監管部門審批每筆交易,昨天(4月26日)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布了這一消息。
根據外管局的新規定,獲準開展結售匯業務的銀行分支機構不再需要提交監管部門審批每筆交易,只需向所在地國家外匯管理局分支機構備案。但銀行、農村合作金融機構以及沒有本地注冊的外資銀行如果沒有獲得結售匯業務資格,則仍必須向國家外匯管理局進行申請,實行核準制準入管理,一般情況下,申請過程需要20個工作日。此外,還放寬了銀行對私外匯業務的審核,已取得結售匯業務經營資格的銀行可自動開通對私業務。
“外管局的新規定就是想鼓勵資本外出,讓中國的外匯儲備通過合理化手段走出去,這也是治理流動性過剩的根本所在。”國家信息中心經濟預測部副主任祝寶良分析認為。
截至3月底,我國外匯儲備達到1.2萬億美元,外匯儲備的激增加大基礎貨幣投放壓力,并最終導致銀行信貸高位運行和投資熱情不減。雖然今年以來,央行已經三次提高存款準備金率、二度加息,但抑制流動性的效果并不明顯。
祝寶良表示,加息、調存款準備金率等手段解決的是在流動性已經產生的情況下,阻止它的快速流動。這是堵的辦法,因此效果有限。其實更為根本和重要的是要對外匯儲備進行疏導,比如成立外匯投資公司、放寬外匯管制。
近日央行副行長項俊波也指出,中國應通過“合理”增加黃金儲備及買入石油、金屬等戰略資源來拓寬巨額外匯儲備的投資渠道。(記者 蘇曼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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