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內人士熱議《上市公司并購重組財務顧問業務管理辦法》
中國證監會日前發布的《上市公司并購重組財務顧問業務管理辦法》,與《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和《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構成上市公司并購重組的法規體系。業內人士對《上市公司并購重組財務顧問業務管理辦法》的出臺給予了高度評價。
國金證券總裁助理肖振良認為,該辦法最大的變化在于監管理念的變化,將并購重組從證監會直接監管下的全面要約收購,轉變為財務顧問把關下的部分要約收購;將完全依靠中國證監會的事前監管,轉變為實施財務顧問制度下的中國證監會適當事前監管與重點強化事后監管相結合。
西南證券副總裁徐鳴鏑表示,辦法明確了對證券公司、投資咨詢機構以及其他符合條件的機構從事并購重組財務顧問業務實行資格許可管理,并明確了財務顧問主辦人的資格條件,有效維護了上市公司并購重組市場的秩序。
中信證券董事總經理王長華認為,股改之后,市場上的收購兼并活動更加活躍。隨著市場估值重心下移,市場化并購的機會逐漸顯現,很多行業龍頭企業都希望通過市場化手段推進并購活動和行業整合。在這種趨勢下,市場化并購活動對財務顧問交易設計、交易撮合、業務挖掘和執業水平等提出了更高要求。除了券商,辦法還賦予從事證券業務的會計、評估、律師機構開展財務顧問業務的機會,有利于行業專業水平的提高,有利于相關業務的開展。
中金公司并購部負責人徐翌成指出,證券市場的優化資源配置功能將因并購重組的興起而更加顯著,該辦法的出臺將大大促進并購重組的規范化發展。據中金公司統計,中國并購市場交易額從2005年的713億美元增長到2007年的1760億美元,年均增長率達57%。其中,上市公司并購交易發展更快,并購交易額從375億美元增長到1115億美元,年均增長率達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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