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受關注的《股權投資基金管理辦法》正在緊鑼密鼓制訂中。據了解,市場化是未來股權投資基金發展的基本思路。業內專家就此表示,股權投資基金法律框架逐步形成,但仍需要各部門完善諸多配套措施。
市場化恰逢契機
經歷了2008年的大幅調整,股權投資基金迎來新的發展契機。國務院辦公廳日前發布的《關于當前金融促進經濟發展的若干意見》指出,出臺股權投資基金管理辦法,完善工商登記、機構投資者投資、證券登記和稅收等相關政策,促進股權投資基金行業規范健康發展。
不同于以往的“產業投資基金”的官方稱謂,股權投資基金和創投基金首次被官方文件提及,并統稱為股權投資基金,釋放了堅持市場化的強烈信號。此前,我國的產業投資基金以個案特批的模式成立,已經獲批的10只基金以行政性、地方色彩和行業為主等特點,市場化特征不足。
北京大學經濟學院教授何小鋒認為,此前獲批的產業投資基金借用了地方政府的行政資源,運作受到政府限制,這會影響其運作效率。以渤海基金為例,其投資選擇就受到較大限制,要求50%以上資金投資于天津。個案特批模式使管理人通常夾在政府和市場之間,難以履行勤勉盡職的義務。更大的障礙是,股權投資基金的監管牽涉多個政府部門,它們的思路往往無法達成一致。其中一個明顯的例子是,曾經有渤海基金等十個產業基金獲得批準,但是僅渤海基金一家成立,且200億的獲批規模僅募集了60多億。
股權投資基金的發展為企業融資提供了又一個渠道。隨著大量信貸資金沉淀于銀行系統無法流入實體經濟,股權投資基金可以利用產業整合的能力提供穩定的中長期投資機會,其對經濟的推動作用正在顯現。香港云月投資基金合伙人認為,在當前經濟形勢不太理想的情形下,長線資金投入對于刺激經濟有很大幫助,現在推出股權投資基金管理辦法是好時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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