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據《中國青年報》報道,山東寧陽風華信用社因涉嫌存在違規“高息攬儲”的事實,致使儲戶數千萬的存款“丟失”,現風華信用社原主任胡永成已經被停職,正在接受當地公安局經偵部門的調查。
一年前,儲戶孫建軍發現,自己在泰安市寧陽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風華信用社的賬戶3天被轉走了2350萬元,而這一切都是在孫先生缺席且未授權的情況下發生的。雖多方交涉,信用社僅歸還了335萬元,其余2015萬元至今拒不支付。
多次催要未果后,孫建軍向法院提起了民事訴訟,但迄今法院未予立案審理。據涉案受害人介紹,將如此巨額資金存入或者借給信用社,是因為信用社存在違規“高息攬儲”的事實。信用社主任李延玲稱,涉嫌違規操作的原主任胡永成已被停職,正在接受警方調查,以“我是在事發之后上任的,對以前發生的事情不是很了解”婉拒任何回復。一年里儲戶奔波于法院和信用社之間,問題懸而未決。
此案一出,讓老百姓“憤怒又無奈”多年的銀行“霸王條款”又被推上風口浪尖。網民紛紛呼吁,監管部門不能再對國有銀行“霸王條款”坐視不管了。不少網民認為,目前國有銀行拋給客戶的各項制度是它自己制訂的,并未公開向社會征求過意見,也未與客戶平等協商過,自始至終完全是一副“愿意接受我的條款你就來”的霸王架勢。銀行的霸王條款之所以橫行,從體制上說,是制度的不完善與不公平造成的;從管理上說,是監管者對公民權益和權利的忽視和監管不力所造成的。
國有銀行信用遭質疑 網民追問法律漏洞
不少網友在論壇上表示,長期以來,中國老百姓對國有銀行的信用深信不疑,如果金融機構都像風華信用社這樣知法犯法,從保護儲戶資金安全的信用金融機構變臉成利用職務之便監守自盜的盜竊金融機構,老百姓誰還敢把錢存進銀行?
某網站上一篇署名趙化魯的網友撰文《千萬存款不翼而飛信用社“信用”何在?》表示,作為國家正規金融機構,理應講求信用,保障儲戶的合法權益。前任領導操作違規,不能就此認定儲戶存款不受保護。
有律師認為,當前情況,儲戶與信用社之間存款合同關系依然成立并產生法律效力。即使信用社存在高息攬儲行為,那也僅僅是高出國家規定部分的利息無效,孫先生與信用社之間的存款關系仍然是合法有效的,信用社應當依法兌付孫先生的存款本金和合法利息。文章指出,存款前,我們要提醒儲戶認清金融機構資質,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手續,不為高息所誘惑。但是,受害人孫先生把錢存入合法正規金融機構,其工作人員的失職瀆職造成存款流失,這些損失難道需要無辜的儲戶買單嗎?古人云,無信不立。金融機構如此作為,儲戶還敢把血汗錢放心存入嗎?
信用社不接前任“舊賬”,于理不通;法院拖延立案,于法不合。千萬巨款在儲戶信賴的農村信用社不翼而飛,試問,如此信用社的“信用”何在?
紅網上一篇署名洪巧俊的評論文章認為,農信社敢如此“吃大戶”,也是經過“成本核算”的,假如處罰嚴厲,他們能這么膽大妄為嗎?寧陽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風華信用社的賬戶3天被轉走了2350萬元,但農信社主任只是被停職。這就是他們為何敢吃“大戶”的根本原因。文章指出,信用社在儲戶不在場,不經儲戶授權,沒有儲戶密碼的情況下轉走巨額存款,不僅僅是涉嫌違規操作的問題,而且對國有銀行的社會公信力造成極大危害。作為國家的金融機構,保護儲戶資金的安全是其法定的義不容辭的責任,在出現侵害儲戶的事件后,應該積極地進行處理,履行自己的法定義務。而現在信用社的態度似乎表明:儲戶的錢存進了銀行,就是銀行的錢。
“維揚臥龍”在搜狐論壇撰文表示,此案讓人憤怒過后更是害怕,中國百姓都有個儲蓄的好習慣,認為國有銀行就是國家信用,而今幾千萬存在信用社說沒就沒了,如果國家信用都不能保證,老百姓還能相信誰?多年來銀行的霸王條款有增無減,法律還一邊倒的支持銀行?!白詣尤】顧C取出假錢銀行無責”、“網上銀行被盜是儲戶責任”、“自動取款機故障少給錢由用戶負責”、“銀行多給了錢儲戶有義務歸還”、“銀行少給了儲戶錢離開柜臺銀行概不負責”等等,都是優先考慮銀行權益,而無視儲戶利益受損后的條款保護,都顯屬霸王條款。
另外,儲戶權益受損卻“申冤”無果也讓網民不得不問責法制漏洞。儲戶的錢在銀行賬戶上莫名蒸發,銀行根本沒有任何理由可以不負責任,因為銀行是與儲戶建立了合同關系的,是有法律依據的,可是為什么官司會打了一年都沒有結果呢?銀行方面是誰經手誰負責,信用社主任胡永成是該案的直接責任人,他觸犯了刑法,所以他必須先刑法處理了才能民法處理,也就是法院說的“先刑后民”,這也成為當地法院中止訴訟的理由?!跋刃毯竺瘛痹谶@個案件中并不適用,錢是存在信用社的而不是存在信用社某個人身上的,對于信用社個人出現的問題,不影響事主對信用社提起民事訴訟?!胺ㄔ翰粫欢眠@個道理,他們還堅持這樣做,其中的原因不說也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