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8月27日電(記者崔靜)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食品藥品稽查專員毛振賓27日在北京舉行的“藥品生產質量提高研討會”上表示,我國即將頒布新版“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GMP),為確保國家基本藥物的質量安全,今后企業生產國家基本藥物需參照新版GMP標準。
毛振賓說,國家基本藥物制度是我國醫療衛生體制改革中的一項新制度,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對此高度關注,將對基本藥物的處方、工藝等進行再驗證,并要求拿到GMP證書的藥品企業在生產基本藥物時一定要達到新版GMP的要求。對于一些基本藥物生產量比較大的企業,在新建廠房、車間的過程中,更應自覺對照新標準進行提高。
GMP是藥品生產和質量管理的基本準則。我國于1988年第一次正式頒布藥品GMP,并于1992年作了第一次修訂。1998年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成立后,立即對1992年版的GMP進行修訂,并于1999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沿用至今。
毛振賓表示,GMP頒布以來,對規范我國藥品生產企業的行為、提高藥品質量起到了非常大的作用,但隨著社會的發展,現行的1999年版GMP逐漸暴露出一些不足,如過于強調藥企的硬件建設,對軟件管理特別是人員的要求涉及很少;此外,在處罰方面,現行的GMP處罰力度較輕,難以起到真正的規范制約作用等。為此,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從2006年9月起正式啟動了GMP的修訂工作。
毛振賓說,即將頒布的新版GMP將增加質量授權人、質量風險管理等內容,要求每一個企業都有一個質量授權人,對企業最終產品的放行負責。同時,新版GMP的一大亮點是強調藥品生產與藥品注冊以及上市后監管的聯系。
“我們現在的眼光不能僅僅盯著生產環節,產品上市后不是就萬事大吉了,還要嚴密地關注藥品安全情況,如果標準不高、安全性沒有保證的藥品,要真正地實行再淘汰,”毛振賓表示,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目前已經梳理了50多個臨床上已經不適用、或是標準較低的藥品品種,今年年底前將陸續淘汰一批這樣的產品。
但毛振賓同時表示,要求企業在短時間內提高至新版標準并不現實,因此,新版GMP頒布實施后,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將要求企業主動對照新版標準分步、分階段、分類實施,以最終達到新版GMP的要求。
“藥品生產質量提高研討會”由中國藥學會、中國醫藥質量管理協會、中國外商投資企業協會藥品研制和開發行業委員會等共同主辦,來自藥品監管部門、醫院、藥品生產企業等方面的100余名代表,圍繞著如何促進我國藥品質量的提高進行了深入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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