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 吳鵬)濟寧醫學院附屬醫院發生丟棄嬰兒遺體事件后,衛生部日前發出通知,要求醫療機構必須將胎兒遺體、嬰兒遺體納入遺體管理,依照規定進行妥善處置。
嚴禁將死嬰當醫療廢物
3月29日,山東濟寧市洸府河發現21具被丟棄的嬰兒遺體,濟寧市衛生局有關人士對此的解釋是,死嬰可能是當地醫院里引流產或者病亡而造成的,按法律規定,屬于醫療垃圾。
衛生部日前發出通知,要求醫療機構必須將胎兒遺體、嬰兒遺體納入遺體管理,依照《殯葬管理條例》的規定,進行妥善處置。嚴禁將胎兒遺體、嬰兒遺體按醫療廢物實施處置。
類似事件必須嚴查
經查實,濟寧醫學院附屬醫院太平間工作人員與死亡嬰兒的家長,私自達成處置遺體的口頭協議,并收取費用。當太平間冰柜儲存嬰兒遺體達到一定數量后,太平間工作人員雇用社會人員將嬰兒遺體運送到濟寧市洸府河附近進行處置。
衛生部認為,這一事件,反映醫院相關工作人員漠視生命尊嚴,缺失社會公德。各級衛生行政部門和各級各類醫療機構要引以為戒。衛生部要求,對發生類似事件的醫療機構及相關工作人員必須嚴肅追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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