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世博會期間向市民贈票贈卡工作會議昨天舉行。會議公布了上海世博會期間向市民贈票贈卡工作方案 (以下簡稱工作方案)。5月15日起,全市將逐批發放,每戶上海常住人口家庭可領到“一信一票一卡”、一張地圖、一枚海寶小徽章。
根據工作方案的安排,向市民贈票贈卡工作的發放對象是本市居住半年以上的常住人口家庭,一戶發放一套。全市各區將在發放期間在居(村)委會張貼告示,公布贈票贈卡發放操作細則、市民領取贈票贈卡的條件和須提供的證件以及發放時間。5月15日開始,全市逐批發放。
市政府有關部門將設立贈票贈卡工作咨詢電話,號碼為962200。發放期間,還將設立監督舉報電話12388,接受市民舉報投訴。
本報訊市政府有關部門負責人昨天就上海世博會期間向市民贈票贈卡工作方案(以下簡稱工作方案)的相關情況以書面形式回答了記者提問。
問:很多市民關心贈票贈卡工作方案的制定過程,你們制定這項方案有沒有相應的工作原則?
答:制定贈票贈卡工作方案有三個原則。
一是應發盡發,統籌平衡。以本市常住人口家庭為發放對象,覆蓋本市戶籍和持有居住證、境外人士居住登記滿半年以上的家庭,防止虛假冒領,努力做到“不遺漏、不重復”。同時,妥善平衡好本市戶籍人口、居住證人員和境外人士等不同群體的待遇。
二是屬地受理,便民利民。充分依托“兩個實有”(實有人口、實有房屋)全覆蓋管理的優勢,充分發揮基層基礎作用,實行居(村)委會干部上門發放等多種便民利民措施。
三是嚴明紀律,審慎操作。建立工作制度,對贈票贈卡的申領、審核、發放等環節明確操作規程,實施全過程監督。
問:贈票贈卡的發放對象是哪些家庭?
答:發放對象為本市居住半年以上的常住人口家庭,一戶發放一套。
主要包括四類:一是持有本市戶籍的家庭,集體戶口除外;二是持有本市居住證的家庭;三是持有本市臨時居住證半年以上家庭(夫妻同住,或父母與子女同住,兩人以上);四是已辦理居住登記半年以上的境外人士家庭。
問:能否簡要介紹贈票贈卡的發放程序,市民如何領取?
答:自方案公布之日起,全市即展開宣傳發動和組織準備工作。街道、鄉鎮派出所將“兩個實有”數據統一提供給居(村)委會。居(村)委會通過摸底調查等形式核實統計,對其中符合發放條件的家庭登記造冊,提供給街鎮作為發放數量依據。
全市各區將在發放期間在居(村)委會張貼告示,公布贈票贈卡發放操作細則,市民領取贈票贈卡的條件和須提供的證件以及各區縣發放時間。
5月15日開始,全市逐批發放。居(村)委會在規定時間內,對符合條件的家庭采取上門的形式,在審核相關證件后發放,原則上兩周內完成。
對本市戶籍家庭,憑戶口簿發放,居(村)委會干部在戶口簿戶主欄加蓋海寶紀念章印戳。
對持有居住證、臨時居住證半年以上家庭,以及已辦理居住登記半年以上的境外人士家庭,上門核實戶數,審核其符合一個家庭且在上海居住半年以上的相關證件(證明)后發放。
各類證件的變更以2010年3月31日為截止日。
市民領取后當場簽收,居(村)委會將簽收記錄統一登記造冊,提供給街鎮作為核實發放的依據。
問:可能會有部分家庭因出差、出國等原因未領到票卡,可否補領?行動不便或有特殊困難者,可否委托代領?
答:市政府有關部門考慮到了上述可能出現的情況。在工作方案中特意作了“申請補領”規定說明。
由于出差、出國或其他原因未能發放領取的家庭,可在規定期限后到區縣市民中心(或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申請補領,由區縣市民中心(或社區事務受理中心)負責審核相關證件和證明。行動不便或有特殊困難的,可委托居(村)委會代領。
問:市民領到贈票贈卡后應如何使用,有無相應規定?
答:工作方案對贈票贈卡的使用作了相應規定和說明。
關于贈票使用:每張票面標注6月至9月使用的具體月份,在限定一個月內的任一天使用,當月使用有效。具體批次安排為:
第一批,6月使用,供應浦東、黃浦、盧灣、金山、崇明;
第二批,7月使用,供應靜安、楊浦、閔行、青浦、奉賢;
第三批,8月使用,供應徐匯、長寧、虹口、寶山;
第四批,9月使用,供應閘北、普陀、嘉定、松江。
關于贈卡樣式與使用:交通紀念卡樣式為5種,分別以“一軸四館”之一為票面內容。同時,印有市委、市政府名義的感謝語,包含海寶、上海世博會專用標識、編號等基本元素。交通紀念卡充值金額為200元,無押金,可以全額使用。
1 發放對象
主要包括四類:一是持有本市戶籍的家庭,集體戶口除外;二是持有本市居住證的家庭;三是持有本市臨時居住證半年以上家庭(夫妻同住,或父母與子女同住,兩人以上);四是已辦理居住登記半年以上的境外人士家庭
由于出差、出國或其他原因未能發放領取的家庭,可在規定期限后到區縣市民中心 (或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申請補領,由區縣市民中心 (或社區事務受理中心)負責審核相關證件和證明。行動不便或有特殊困難的,可委托居(村)委會代領。
2 發放程序
自方案公布之日起,街道、鄉鎮派出所將“兩個實有”數據統一提供給居(村)委會。居(村)委會對其中符合發放條件的家庭登記造冊,提供給街鎮作為發放數量依據。
各區發放期間在居(村)委會張貼告示,公布贈票贈卡發放操作細則,市民領取贈票贈卡的條件和須提供的證件以及各區縣發放時間。5月15日開始,全市逐批發放。居(村)委會在規定時間內,對符合條件的家庭采取上門的形式,在審核相關證件后發放,原則上兩周內完成。各類證件的變更以2010年3月31日為截止日。
3 使用限定
每張票面標注6月至9月使用的具體月份,在限定一個月內的任一天使用,當月使用有效。
具體批次安排為:
第一批 6月使用
供應浦東、黃浦、盧灣、金山、崇明
第二批 7月使用
供應靜安、楊浦、閔行、青浦、奉賢
第三批 8月使用
供應徐匯、長寧、虹口、寶山
第四批 9月使用
供應閘北、普陀、嘉定、松江
交通紀念卡樣式為5種,充值金額為200元,無押金,可以全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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