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會授權發布)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
新華社北京3月17日電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2009年3月10日在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上
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曹建明
各位代表:
現在,我代表最高人民檢察院向大會報告工作,請予審議,并請全國政協各位委員提出意見。
2008年檢察工作的主要情況
2008年,在以胡錦濤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在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的有力監督下,全國檢察機關認真貫徹黨的十七大、十七屆三中全會和十一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強化法律監督,維護公平正義”的工作主題,緊緊圍繞經濟社會發展全局,忠實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責,各項檢察工作取得新進展。
一、充分發揮打擊刑事犯罪等職能作用,維護國家安全與社會和諧穩定
針對國家安全面臨的新形勢、刑事犯罪的新情況和社會矛盾的新特點,全國檢察機關認真貫徹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依法履行批準逮捕、提起公訴等職責,妥善化解矛盾糾紛,有力地維護了國家安全,維護了社會穩定,促進了社會和諧。
堅持依法打擊刑事犯罪。把確保北京奧運會、殘奧會安全順利舉辦作為重中之重的任務,積極參與平安奧運行動,依法打擊各類刑事犯罪,認真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措施,全力維護北京奧運會、殘奧會期間社會治安大局穩定。積極參加反分裂、反恐怖斗爭,堅決打擊危害國家安全犯罪。依法妥善處理發生在拉薩等地的打砸搶燒嚴重暴力犯罪案件。與有關部門密切配合,深化打黑除惡等專項斗爭,突出打擊黑惡勢力犯罪、嚴重暴力犯罪、多發性侵財犯罪和毒品犯罪,依法嚴懲走私、集資詐騙、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等嚴重經濟犯罪。全年共批準逮捕各類刑事犯罪嫌疑人952583人,提起公訴1143897人,分別比上年增加3.5%和5.7%。
堅持對輕微犯罪落實依法從寬政策。著眼于加強教育轉化、促進社會和諧,對涉嫌犯罪但無逮捕必要的,依法決定不批準逮捕;對犯罪情節輕微,依照刑法規定不需要判處刑罰或者免除刑罰的,依法決定不起訴。對輕微刑事案件快速辦理,并建議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或簡化審理程序。對因家庭或鄰里糾紛引發、當事人達成和解的輕微刑事案件,依法予以從寬處理。對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貫徹“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針,采取適合未成年人身心特點的辦案方式,依法保障未成年人權益。
堅持把妥善化解矛盾貫穿于執法辦案的始終。進一步暢通控告申訴渠道,完善信訪工作機制,辦理群眾信訪418633件次。深入開展排查化解涉檢重信重訪工作,加大督查力度,通過依法處理、教育疏導、救助救濟,千方百計解決群眾的合法合理訴求,努力實現案結事了、息訴罷訪。共排查重點案件2013件,已辦結息訴1832件。最高人民檢察院派出工作組對214件重大疑難信訪案件進行督辦,就地聯合接訪、組織復查,已辦結息訴208件;對60件反映司法不公的重點信訪案件進行責任倒查,分別對有關責任人員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建議有關部門依法作出處理。加強涉檢信訪分析、研判和排查,努力從源頭上減少信訪問題的發生,最大限度促進社會和諧穩定。
二、深入查辦和預防職務犯罪,保障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
認真貫徹黨中央關于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總體部署,把查辦和預防職務犯罪擺在突出位置,促進反腐倡廉建設,為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提供司法保障。
著力查辦職務犯罪大案要案。堅持“一要堅決、二要慎重、務必搞準”的原則,完善案件線索管理機制和偵查指揮協作機制,加強與執法執紀部門的配合,提高發現犯罪、偵破案件的能力。全年共立案偵查貪污賄賂、瀆職侵權犯罪案件33546件41179人,已偵結提起公訴26684件33953人,人數分別比上年增加1%和10.1%。其中,立案偵查貪污賄賂大案17594件,重特大瀆職侵權案件3211件;查辦涉嫌犯罪的縣處級以上國家工作人員2687人,其中廳局級181人、省部級4人。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境內外追逃工作,抓獲在逃職務犯罪嫌疑人1200名。
著力服務于經濟社會科學發展。一是以集中查辦城鎮建設領域商業賄賂犯罪為重點,深化治理商業賄賂工作。最高人民檢察院會同最高人民法院制定《關于辦理商業賄賂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立案偵查涉及國家工作人員的商業賄賂犯罪案件10315件,涉案金額21億余元。二是為保障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促進農村改革發展,開展查辦涉農職務犯罪專項工作。立案偵查發生在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支農惠農資金管理等領域和環節的職務犯罪案件11712件。三是為促進生態文明建設,開展查辦危害能源資源和生態環境瀆職犯罪專項工作。立案偵查非法批準征用土地、違法發放林木采伐許可證、環境監管失職等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瀆職犯罪案件2637件。四是緊緊圍繞中央應對國際金融危機沖擊的決策部署,最高人民檢察院制定了《關于充分發揮檢察職能為經濟平穩較快發展服務的意見》,明確檢察工作的著力點,積極主動做好服務經濟建設的各項工作。
著力加強預防職務犯罪工作。落實中央關于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的要求,立足檢察職能,重點圍繞事關國計民生的重大建設項目以及職務犯罪多發行業和領域開展預防,分析職務犯罪發案原因、特點和規律,及時建議有關單位和部門堵塞漏洞、健全制度,共提出預防建議8239件。最高人民檢察院就做好新增中央預算內投資項目的預防職務犯罪工作,向有關部門提出建議。廣泛開展預防宣傳和咨詢,加強職務犯罪典型案例剖析,對國家工作人員進行警示教育。完善和推行行賄犯罪檔案查詢,共向工程招標單位、建設主管部門等提供查詢2763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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