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決反對腐敗是黨必須始終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務][一些高級干部腐敗案件影響惡劣 必須引起全黨警醒][中共中央:逐步擴大基層黨組織領導班子直選范圍][中共中央在長期執政實踐中總結出六大建黨基本經驗][中共中央:抓緊在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建立黨組織][中共中央:構建城鄉統籌的基層黨建新格局][我國仍處于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國情沒有變][《中共中央關于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黨的建設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
中新社北京九月二十七日電 此間官方媒體二十七日受權全文播發《中共中央關于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黨的建設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決定》中指出,要堅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積極發展黨內民主。
《決定》說,黨內民主是黨的生命,集中統一是黨的力量保證。必須堅持民主基礎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導下的民主相結合。堅持以黨內民主帶動人民民主,以黨的堅強團結保證全國各族人民的大團結。
一、堅持和完善黨的領導制度。科學的領導制度是黨有效治國理政的根本保證。堅持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改革和完善黨的領導方式和執政方式,提高黨的領導水平和執政水平。
二、保障黨員主體地位和民主權利。以落實黨員知情權、參與權、選舉權、監督權為重點,進一步提高黨員對黨內事務的參與度,充分發揮黨員在黨內生活中的主體作用。
三、完善黨代表大會制度和黨內選舉制度。改善黨代表大會代表結構,提高基層一線代表比例,增強代表廣泛性。擴大黨代表大會代表對提名推薦候選人的參與,改進候選人提名方式。建立各級黨代表大會代表提案制度。落實和完善黨代表大會代表任期制,建立健全代表參與重大決策、參加重要干部推薦和民主評議、列席黨委有關會議、聯系黨員群眾等制度和辦法,做好代表聯絡工作,保障代表充分行使各項權利,充分反映黨員意見和建議。繼續選擇一些縣(市、區)試行黨代表大會常任制。完善黨內選舉辦法,改進和規范選舉程序和投票方式,改進候選人介紹辦法。
四、完善黨內民主決策機制。黨的各級委員會按照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的原則決定重大事項。發揮全委會對重大問題的決策作用,完善常委會議事規則和決策程序,推行和完善地方黨委討論決定重大問題和任用重要干部票決制,健全和規范黨委常委會向全委會定期報告工作并接受監督制度。提高科學決策、民主決策、依法決策水平,加強黨委決策咨詢工作,做好重大問題前瞻性、對策性研究,廣泛聽取黨員、群眾、基層干部意見和建議,發揮咨詢研究機構、專家學者、社會聽證在決策過程中的作用。
五、維護黨的集中統一。全黨同志必須時刻把黨和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堅持黨員個人服從黨的組織、少數服從多數、下級組織服從上級組織、全黨各個組織和全體黨員服從黨的全國代表大會和中央委員會,其中最重要的是堅持全黨服從中央。
《決定》于今年九月十八日在中國共產黨第十七屆中央委員會第四次全體會議上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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