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一些地方為了穩定縣級主要領導干部隊伍,相繼實行“低職高配”制度,出現了不少“副廳級”的“縣官”。在這方面,廣東、湖南、湖北都進行了積極探索。比如,今年湖南省就有19名長期在基層工作的縣委書記被提拔為副廳級干部,其中有16人繼續兼任縣委書記。一些縣委書記級別升格,既符合“省直管縣”改革的趨勢,也可以鼓勵這些“縣官”安心一方,更好地推動縣域發展。另外,在一些地方還出現了處級的鄉鎮黨委書記和鎮長。
應當說,這些措施客觀上提升了縣鄉(鎮)級等主要領導干部的“天花板”高度,較好地解決了他們的職務晉升瓶頸問題,有著重要的現實意義。(《人民論壇》雜志專題調研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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