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陽日報 4月19日,省政務公開辦、省糾風辦和省公安廳治安管理總隊聯合召開新聞發布會公布,從5月份開始,全省將用一個月時間開展流動人口服務月活動,按照“屬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務”的原則,落實流動人口、農民工便民維權10項措施。
為改善流動人口居住條件,省公安廳治安管理部門在流動人口相對集中、條件允許的地方,推廣集中住宿、集中管理模式,采取政府扶持、市場運作的辦法,興建流動人口公寓。深化戶籍管理制度改革,以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為基本落戶條件,引導流動人口融入當地社會。對于農民工中的勞動模范、先進工作者和高級技工、技師以及其他有突出貢獻者,優先準予落戶。
目前,全省流動人口辦理暫住證的達170萬人,但據省公安廳治安管理總隊負責人介紹,這一數字遠沒達到要求。他希望各級公安部門、派出所深入基層,到流動人口集中地現場辦理暫住證,現場登記、拍照、填表。該負責人還介紹說,辦不辦暫住證關系重大,它將涉及流動人員的就業、子女就學以及養老保險等切身利益。在基層社區和派出所設立的流動人口管理服務站,免費提供求職登記、就業信息、政策登記和政策咨詢等服務。(記者李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