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節選)
本文由中國科學院數學物理學部咨詢組撰寫。
文章首先指出,目前我國與世界各國都普遍采用單位GDP能耗這一統計指標作為衡量各個國家的能源綜合利用效率和一個國家不同時期的能源綜合利用效率的宏觀測度指標。然而,研究分析表明,雖然用單位GDP能耗作為衡量能源消費水平的統計指標能夠在一定程度上反映能源的消費水平,但是在進行國際與國內靜態和動態比較時卻有較大缺陷,并不能全面和科學地反映能耗的實際水平和節能工作的成果。目前,國外也沒有更好的反映能源效率的評價指標。因此,研究建立科學的考核和衡量能源消耗指標,以彌補單位GDP能耗指標的不足,服務于節能減排工作,對于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為國家宏觀經濟政策和能源戰略決策提供參考依據,具有重要的意義。
接著文章從三個方面進行論述:
一、單位GDP能耗
目前,我國主要采用每萬元國內生產總值能源消費量,即單位GDP能耗作為衡量能源消費水平的統計指標。
單位GDP能耗=(生產用能量+生活用能量)/國內生產總值
目前,單位GDP能耗在我國的用途有以下幾個方面:1.與各國比較,作為中國與發達國家在能耗上的差距和節能潛力分析的依據;2.進行國內地區間的比較;3.進行國內不同年度的比較;4.作為具有約束力的政績考核指標——具有約束性的節能目標。
二、 單位GDP能耗指標的缺陷
由單位GDP能耗指標的計算方法可以看出:
第一,該指標的分子是該時期所消費的能源總量。它不僅包括生產中的能源消費量,而且包括生活中的能源消費量。因此,這個指標的高低受生活能耗的數量和比重的影響,它并不能完全反映生產能耗的水平。
第二,該指標的分母是該時期國內生產總值。GDP是一個價值指標,在對不同國家和對一個國家不同年度進行比較時,會產生一系列問題,如匯率問題、價格變動問題、產業結構變動問題等。
3. 部門結構和產品結構
每個產業由很多部門組成,部門內有很多種產品,不同部門、不同產品的能耗系數往往不同,經常相差懸殊。
三、建立科學的能源消耗指標的建議
鑒于單位GDP能耗指標的上述種種缺陷,作者提出如下建立科學的能源消耗指標的建議:
1.建議國家有關部門建立和統計新的生產能耗綜合指數;
2.建議計算和使用人均生活直接能耗指標和人均生活完全能耗指標;
3.建議在國際比較中廣泛采用人均能源綜合消費量,特別是人均生活能源消費量指標;
4.建議國家編制中國能源投入占用產出表,計算能源的完全進出口量;
5.建議國家撥專款進行有關的調查和統計工作。(摘自中國科學院“科學發展報告”課題組撰寫的《2009科學發展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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