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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提升社會治理水平,建設和諧平安汕頭。
堅持總體國家安全觀,全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格局,進一步增強人民群眾安全感。
維護社會大局穩定。加強和改進信訪維穩工作,積極防范化解社會矛盾。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完善反恐維穩和應急處突工作機制,嚴防暴力恐怖、宗教極端活動發生。依法打擊“黃賭毒黑拐騙”等重點違法犯罪行為,堅決懲治嚴重暴力犯罪。全面推進全民禁毒工程。加大對涉盜搶、涉假、涉稅、涉槍、涉“三非”外國人等問題整治力度。加大金融監管力度,防范金融風險。
推進公共安全體系建設。扎實推進“雪亮工程”,加快公共安全視頻系統和反恐維穩指揮中心規劃建設,不斷健全立體化治安防控體系。加強公安處突隊伍建設,健全快速反應機制。嚴格落實安全生產“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責任體系和企業主體責任,建立完善消防安全責任制體系,深化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嚴防較大以上生產安全事故。加強食品藥品安全監管,推進檢驗檢測機構建設,加大專項整治和聯合執法力度,讓人民群眾吃得安心、用得放心。推進應急管理基礎性工作,完善各類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加強“雙盲”應急演練。加強地質災害監測、臺風預警響應等工作,全面提升防災減災救災能力。
夯實基層治理根基。加強社會治理體系建設,推動社會治理重心向基層下移,實現政府治理和社會調節、居民自治良性互動。完善城鄉社區治理,推進城鄉網格化管理,加強城鄉社區協商,健全基層民主自治機制。完善基層社會組織聯合會建設,引導規范基層社會組織參與社會治理、發揮積極作用。實施“社會組織+”行動計劃,支持和規范社會組織承接政府購買服務,實施社工“雙百五年行動計劃”,推進社工人才隊伍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