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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來,我們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推動國際化營商環境不斷改善。圍繞七大環境建設,堅持問題導向,突出專項整治,對照世界銀行標準,我市營商環境預計達到前70位經濟體水平。
開展精準對標。聘請第三方機構,針對企業全生命周期各項指標做評估、找差距。組建市營商辦和營商環境監督局,強化明察暗訪、駐局督辦,累計解決群眾訴求14.2萬件、問責825人次,形成71條可復制推廣的工作舉措。營商環境“企業評、群眾議”認同度達到82.2%。
實施專項整治。整治政務窗口服務差問題,投訴量下降90%。整治亂檢查亂收費亂罰款問題,實施行政執法檢查計劃管理,涉企行政處罰案件減少91%。整治壟斷性行業服務質量問題,制定供水、供氣、供熱等服務規范,加快放開中介服務市場。整治政府和企業失信問題,落實政府還款計劃,建立失信企業“黑名單”。整治企業跨區遷移難問題,基本消除了行政干預等壁壘。
深化放管服改革。取消下放調整職權218項,推行“多證合一”“最多跑一次”、延時服務等制度,企業登記、投資審批、消防審核、獲得電力等手續辦理更加便利,新登記市場主體16.9萬戶,增長62.4%。“多規合一”、營商環境、環保110、公共安全、商事服務、智慧城管等平臺投入運行,促進了工作流程再造和行政效能提升。
(二)推動全面深化改革取得新進展。以全面創新改革試驗為統領,深化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改革,一些制約發展的體制機制障礙逐步破解。
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成效明顯。新增國際產能合作項目40個,全面取締地條鋼生產企業,處置“僵尸企業”84戶。出臺“13+9”房地產新政,強化分類施策,開展住房租賃試點,穩房價、去庫存取得實效。堅持市場化法治化推動企業債務風險處置,超額完成政府化債任務。著力降低實體經濟成本,為企業減負73億元。服務業、農業、教育、資源環境等領域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深入開展。
國資國企改革實現重大突破。國企改革和國資平臺建設聯動推進、精干主體和解決歷史遺留問題同步推進、“一企一策”和整體改革政策措施配套推進、加強國企黨建和強化國資監管協同推進。市領導一對一、點對點推進重點國企改革,機床集團綜合改革成為國家試點,沈鼓集團等6戶重點企業改革取得階段性成果,市屬國企整體減虧15億元。“3+1+N”國有資本運營架構初步形成,金控、城投、產投、資產管理公司等國資平臺投入運營。出臺國資監管清單,市屬經營性國有資產實現集中統一監管。“雙向進入、交叉任職”領導體制不斷完善,市場化選聘經理層等制度啟動實施。62戶國企“三供一業”分離移交。
“多規合一”改革取得重要成果。堅持統籌規劃、規劃統籌,強化戰略引領和規劃管控,促進了項目主導向規劃主導轉變。沈陽城市總體規劃獲國務院批復,啟動新一版總體規劃編制改革試點,一張藍圖實現規劃區全覆蓋,“多規合一”平臺市、區(縣市)兩級全面貫通。
城市管理體制不斷完善。深化城市管理執法體制改革,整合市政公用、市容環衛、園林綠化等執法職能。完成土地管理體制轉軌,實現規劃、儲備、出讓、分配、存量盤活“五個統籌”。加快不動產登記制度改革,實現土地證、房產證“兩證合一”。全面啟動供排污一體化大水務改革,著力破解“多龍治水”難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