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是為了確保農民居住環境而出臺的城鄉建設用地掛鉤試點,卻演變成一種新的“圈地”行為。昨日,國土資源網消息稱,國土資源部就此下發了通知,表示要對未經批準擅自開展掛鉤試點、增加建設用地的單位追究責任,并相應扣減土地利用年度計劃指標。
從2005年開始,國土資源部下文在全國5個省市推行城鎮建設用地增加與農村建設用地減少相掛鉤試點。此后,掛鉤試點逐步在全國推廣,其希望是通過掛鉤試點,既改善農民的居住環境,又置換出用地指標用于安置招商引資項目。但現狀卻是掛鉤試點變成了變相圈地。一些地方開展掛鉤試點的動機不純,只關心置換出的周轉土地指標,甚至要跨項目區使用周轉土地指標,使用了周轉土地指標卻沒有相應的歸還機制,致使包括農民在內的被置換方利益受損。國土資源部由此下文,要求不得隨意擴大試點范圍,不得擅自突破規劃,不得突破周轉指標規模。同時規定未經批準擅自開展掛鉤試點,增加建設用地的,要追究責任,并相應扣減土地利用年度計劃指標。
國土資源部還要求避免城鄉建設中的二次拆遷,加強對周轉指標的管理和并在周轉指標歸還、土地項目實施前征求民意和對農民的補償比例等方面做了相應規定。通知明確:未經整體審批的項目區,不得使用掛鉤周轉指標;對掛鉤周轉指標進行全程跟蹤管理確保指標按時足額歸還;歸還的周轉指標,農用地不得少于建新占用的新增建設用地規模,耕地不得少于建新占用的耕地面積;掛鉤試點項目區選點布局要實行聽證、論證,充分吸收當地農民和社會各界意見,不符合農民意愿的,不得搞行政命令強行拆遷;建新地塊中實行招標拍賣掛牌供地所得收益,要按一定比例返還農村,支持農村集體發展生產和經濟。(楊紹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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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月,國土資源部規劃司、土地整理中心就聯合召開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試點工作座談會。針對第一批掛鉤試點工作經驗,進行了熱點和難點問題的探討。
會議上國土部有關負責人指出,近年我國城市化快速發展,掛鉤試點是解決當前用地矛盾的一條出路,但是必須糾正將掛鉤工作看做增加用地指標的思想偏差,進一步強化項目區整體審批,嚴格項目區實施監管,保證周轉指標按期歸還。同時,要在試點工作中探索新的運行模式和機制。 商報記者 劉佳 (來源:北京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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