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下午,株洲一殯儀館,一位遇難者親屬因悲傷過度而暈厥。本報特派株洲記者 李強 攝
本報訊昨晚,株洲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負責人告訴本報記者,按照拆除紅旗路高架橋現場交通管控方案,“5·17”那天不是施工日,無需交通管制。
對于這一說法,株洲市建設局副局長張建偉在回復記者的短信中稱,“我不了解工程情況,如果是這樣就直接抓人,膽大包天。”至于事實究竟是怎樣,他回答說“如果我不知道事實是什么,怎樣答復你。”
【警方】早有交通管控方案
株洲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支隊長黃耀斌在接受記者電話采訪時說,4月30日,市建設局兩位領導給支隊送來紅旗路高架橋施工組織方案意見稿,要求支隊盡快拿出現場交通管控方案。五一假期里,支隊就拿出了方案,并于5月7日上報給分管副市長。
昨晚,記者從公安局分管交警的副書記李明放處得到證實,對于拆除紅旗路高架橋,交警支隊確有這套方案。據黃耀斌介紹,按照上述方案,事故發生當天并不是施工的日子,也不需要對該地段實施交通管控,是施工方沒有按照方案執行。他還說,為考慮交通壓力,建設方也曾提出,非爆破時間無需實行交通管制。
昨晚10時,記者聯系上施工方南嶺民爆的董事會秘書孟建新,他說,那天(“5·17”)不是爆破日期,也就是不能爆破,但可以實施機械拆除。他還表示,該工程兩名負責人正在接受警方調查。
【安監】施工方曾被令整改
因手續不齊全,拆除紅旗路高架橋的施工方曾被當地安監局要求停工、整改。昨晚,株洲市安監局副局長易鑫文告訴記者,5月12日,安監局荷塘區分局曾就工地的安全隱患以及手續不齊全問題,給施工方下過停工整改通知書。但很多受訪市民稱,該工地自從小范圍打圍后,一直沒有停工過。
安監局荷塘區分局一人士告訴記者,分局只是做了他們分內的工作,至于其他,需等上面的事故調查組完成調查。
善后事宜
“按時火化可獲兩筆賠償款”
家屬稱,政府要求須在今晨前火化完遺體
本報訊株洲垮橋事故遇難者李雪峰(男、41歲)的親屬告訴記者,當地政府已要求,須在19日晚12時以前火化完遺體。
前天,據記者了解,株洲市政府計劃給每名遇難者墊付20萬死亡補償金。佘志華(男、22歲)的親屬昨日則表示,他們已領到政府支付的第一筆20萬賠償款,“如果能在12點前火化,還有第二筆款,也是20萬。”
另外,遇難者佘志華的家屬已與株洲市政府有關部門簽訂了相關協議,并領到了40萬的賠償款。
據記者了解,到昨晚下午5時,陳志明(男、35歲)和女兒陳瑾宜(7歲)、周志敏(男、40歲)三名遇難者遺體已在株洲市殯儀館火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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