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務院發布《關于試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從2007年起,將在中央本級試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地方試行的時間、范圍和步驟由各省(區、市)及計劃單列市人民政府決定。就試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相關問題,財政部有關方面負責人接受了中國政府網的采訪。
問:請您介紹一下什么是國有資本經營預算?
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是國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國有資本收益,并對所得收益進行分配而發生的各項收支預算,是政府預算的重要組成部分。
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由收入預算和支出預算組成。收入預算是指國家按年度和規定比例向企業收取國有資本收益的收繳計劃;支出預算是指國家根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規模和國民經濟發展需要制訂的支出計劃,國有資本收益將用于國有經濟布局和結構調整,補償國有企業改革成本,提高國有企業核心競爭力等方面。
問:為什么要建立國有資本經營預算?
答: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指出,要"建立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制度"。溫家寶總理在2007年政府工作報告中也明確提出,要建立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制度,規范國家與企業的分配關系。這是黨中央、國務院從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全局出發,采取的一項重要改革措施。對于深化國有企業改革、推進國有經濟結構和布局調整、增強政府的宏觀調控能力具有重要作用。
首先要明確的是,國有企業、國有股權是國家投資形成的,國家作為投資者理應收取投資收益。《企業法》規定:國有企業應依法繳納稅金、費用、利潤。《公司法》規定:公司股東依法享有資產收益,參與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因此,國有企業向國家上交利潤是其應盡的義務。計劃經濟時期,國有企業需按規定向國家上繳利潤。1994年國家進行了稅制改革,考慮到當時企業承擔的離退休職工費用、辦社會職能等歷史包袱沉重,作為階段性措施,國家暫停了向企業收繳利潤,企業應上繳的利潤全部留在企業,用于其改革和發展。近年來,國家在支持國有企業改革和發展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取得了明顯成效,現代企業制度初步建立,企業歷史包袱基本解決。2006年,國有企業實現利潤達12193億元,稅后利潤達6252億元。國有企業從總體上已經走出困境,步入了正常發展的軌道。但是同時,一些國有企業存在著盲目投資、重復建設的問題。并且,由于受資源、壟斷程度以及企業歷史包袱輕重不同等多種因素的影響,國有企業的利潤水平在不同行業企業之間有著較大差異,導致國有企業職工收入水平差異明顯,影響社會公平。國家適時出臺政策,向國有企業收取投資收益,將進一步規范國家和企業的分配關系,促進國有企業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增強國有企業對國家的責任意識。
其次,在構建公共財政體制的過程中,我們逐步取消了公共財政中對國有企業的一些特殊政策。在這種情況下,國有企業改革和發展的一些深層次問題難以解決。建立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國家將取得的國有資本收益用于彌補國有企業改革成本,支持優勢企業自主創新,提高核心競爭力,不但有利于國有企業改革和發展,而且符合財政改革的方向。
需要強調的是,國有資本經營預算不是簡單的從國有企業中拿走一部分利潤,也不是所謂的"抽肥補瘦",而是通過收入預算和支出預算,鼓勵先進,鞭策后進,完善對國有企業的激勵與約束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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