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降價有望今年,深圳將啟動住房公積金立法工作,以擴大住房公積金在住房保障中的重要作用。在全國政協十一屆一次會議上,民革中央提交的大會發言指出了我國住房公積金制度存在的一些不足和需要完善的地方,特別強調要加大住房公積金對中低收入職工的支持力度。
我國的住房公積金制度于1991年在上海率先建立,隨后在全國全面鋪開。隨著我國住房市場化的快速發展,住房公積金制度正在積極向住房保障功能拓展。但住房公積金在使用權限上的“高門檻”,引起了民革中央對其公平性的質疑。代表民革中央作大會發言的全國政協委員何丕潔介紹說,《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對公積金賬戶余額的提取進行了嚴格限制,而公積金貸款的發放更注重借款人的支付能力,往往對中高收入職工的支持力度更大,而大多數中低收入職工面對連年攀升的房價,既得不到足夠的低息貸款去購房,又因無力購房而不能支取公積金賬戶中的款項,只能長期繳存直到退休。由于公積金存款利率遠低于銀行同期存款利率,這些職工不僅享受不到這項制度的實惠,還要損失存款利息、承擔貨幣貶值的風險。這種多數中低收入繳存人為少數中高收入繳存人提供低息貸款的格局,違背了公積金制度的住房保障性質,損害了中低收入職工從中受益的權利。
何丕潔委員認為,要進一步拓寬住房公積金的使用渠道,加大對中低收入職工的支持力度。應擴大職工公積金賬戶余額的提取范圍,支持繳存人的租房、維修、裝修、更新改造支出和補充住房維修基金等,對職工購買第一套且不超過一定面積住房的公積金貸款給予適當的貼息,合理配置對中低收入家庭的救助措施,實行貸款利息減、免、緩政策,對多年從未支取過公積金、也未享受過公積金貸款的職工給予一定回饋,使他們適當享受自己這部分財產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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