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1月6日訊 記者從6日上午的國新辦發布會上獲悉,為進一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擴大內需、促進經濟平穩較快增長的決策部署,根據國務院的要求,住房城鄉建設部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人民銀行等十余個部門,在前期調查研究、充分聽取各方面意見的基礎上,形成了關于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的政策建議。12月17日,溫家寶總理主持召開國務院第40次常務會議,研究部署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的政策措施。12月20日,國務院辦公廳正式印發了《關于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國辦發〔2008〕131號,以下簡稱《意見》),主要提出了六方面政策措施。
一、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設力度
(一)明確了2009—2011年保障性住房建設工作目標以及政策措施。
《意見》提出,爭取用3年時間基本解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住房及棚戶區改造問題。一是通過加大廉租住房建設力度和實施城市棚戶區(危舊房、筒子樓)改造等方式,解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的住房問題。二是加快實施國有林區、墾區、中西部地區中央下放地方煤礦的棚戶區和采煤沉陷區民房搬遷維修改造工程,解決棚戶區住房困難家庭的住房問題。三是加強經濟適用住房建設,各地從實際情況出發,增加經濟適用住房供給。
同時強調,2009年是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設的關鍵一年,主要以實物方式,結合發放租賃補貼,新增解決260萬戶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的住房問題;解決80萬戶林區、墾區、煤礦等棚戶區居民住房的搬遷維修改造問題。在此基礎上再用兩年時間,解決487萬戶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和160萬戶林區、墾區和煤礦等棚戶區居民的住房問題。到2011年年底,基本解決747萬戶現有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的住房問題,基本解決240萬戶現有林區、墾區、煤礦等棚戶區居民住房的搬遷維修改造問題。2009年到2011年,全國平均每年新增130萬套經濟適用住房。
(二)多渠道籌集保障性住房建設資金。
為確保3年任務順利完成,《意見》提出,中央加大對廉租住房建設和棚戶區改造的投資支持力度,對中西部地區適當提高補助標準。地方各級人民政府也要相應加大投入力度,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多渠道籌集建設資金,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給。對符合貸款條件的保障性住房建設項目,商業銀行要加大信貸支持力度。同時,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確保保障性住房建設用地供應。
(三)開展住房公積金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設試點。
截至2008年9月,全國住房公積金閑置資金2000多億元。一些地方和部門建議,利用住房公積金閑置資金,加快住房建設,解決部分中低收入職工家庭住房問題。考慮到住房公積金是職工解決住房問題的專項資金,可以與住房建設適當結合。為此,《意見》提出,為拓寬保障性住房建設資金來源,充分發揮住房公積金的使用效益,選擇部分有條件的地區進行試點,在確保資金安全的前提下,將本地區部分住房公積金閑置資金補充用于經濟適用住房等住房建設。同時,要求住房城鄉建設部要會同有關部門抓緊制定試點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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