擴大內需,應對金融危機,一個重要內容是如何更合理地“分蛋糕”。
國務院常務會議近日審議并原則通過《關于2009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工作的意見》。據悉,意見中提出了加快出臺《關于加強收入分配調節的指導意見及實施細則》,這將成為今年體制改革的重要看點之一。
與此同時,4月份中國經濟運行的主要數據冷熱不均,盡管一些數據表明中國經濟表現好于預期,但仍面臨嚴重挑戰,經濟復蘇的過程可能要比預期中的更長。作為夯實內需增長長期基礎、增強經濟發展后勁的重要舉措,醞釀中的收入分配改革已成為社會各方面關注的焦點。
采訪中,相關權威人士向《瞭望》新聞周刊透露,在持續困擾我國的體制痼疾中,收入分配問題始終位列其間。早在2006年,有關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方案已初步擬定,并一度進入征求意見階段,在前兩年體制改革的意見中均有涉及,但因制度設計難度大、利益調整阻力大等原因,這一改革方案遲遲未出臺。
“歷經兩年多的反復論證和修改,收入分配總體改革方案已基本成型,預計今年內有望出臺。”該人士向本刊記者揭示了新背景下的改革深意,選擇在此時啟動收入分配改革,是為了通過收入分配調整真正啟動內需和消費,尤其解決中低收入者消費不足的問題,為中國的經濟增長注入持續動力。
加強初次分配調整
居民消費率過低一直是困擾我國國民經濟發展不協調的主要因素之一,直接造成了內需不足的發展“短板”,此次金融危機中體現尤深。
“中國實際上有很強的內需,只是在內需的身上還帶著枷鎖”,采訪中,研究者將造成目前居民消費率過低的癥結指向收入分配機制。“政府拿錢投資,居民拿錢消費,現在政府有錢而百姓沒錢,因此國內消費不足,經濟外向依賴程度過高。”中央黨校教授周天勇告訴《瞭望》新聞周刊。
“分配的問題也是發展中的問題,分配問題解決不好,發展問題就不可能解決好。”在國家發改委社會發展研究所所長楊宜勇看來,分配與經濟增長之間應形成良性互動,合理的分配能夠成為經濟長期增長的最根本的動力,而不合理的分配最終會因消費能力的不足而使發展動力衰減。
城鄉、地區和個人之間收入差距不斷拉大,也制約了廣大中低收入者購買力的提高。從中國的現實情況來看,周天勇分析說,“社會的發展成果應由社會成員共享。但目前老百姓富裕的速度較慢,居民收入增長并未與財政收入的增速同步。”城鄉居民收入增長速度滯后于經濟增長速度,是制約居民消費增長的關鍵原因之一。
“最主要的問題出在初次分配上”,國家發改委宏觀經濟研究院教授常修澤告訴《瞭望》新聞周刊,在國民收入初次分配領域,十多年來,勞動者報酬的比重呈下降趨勢,職工工資占GDP的比重,由最高時1980年的17%不斷下降到2007年的11%。
據常修澤調研發現,在初次分配過程中存在“利潤蠶食工資”的傾向,表現為勞動者的報酬標準偏低,并缺乏工資的支付保障機制(特別是農民工)和正常增長機制。從中國與發達國家小時工資水平比較看,中國大約是0.2美元左右,歐美發達國家大體上是25~30美元。這一方面反映了中國“勞動力成本低廉”的優勢,但另一方面,也有勞動力價格低估和扭曲的問題。
社科院金融所中國經濟評價中心主任劉煜輝對本刊記者分析說,初次分配奠定了國民收入分配的基本格局,而其取決于經濟的發展模式和路徑,“我國的經濟政府主導性比較強,這導致我國經濟成為投資型、出口型經濟,造成整個經濟重化工和資本密集型產業的特征比較強,其吸納的就業人員較少,而這就使初次分配更多地偏向于資本、偏向于政府,而非勞動報酬和居民儲蓄所占份額越來越萎縮”。
他用數字解讀說,1997年~2007年,勞動報酬占GDP的比重從53.4%降至39.74%;資本收入占比持續上升,企業營業盈余占GDP的比重從21.23%升至31.29%;政府預算內財政收入占GDP比重從10.95%升至20.57%,若加上預算外收入、政府土地出讓收入以及中央和地方國企每年的未分配利潤,政府的大預算收入幾乎占到了國民收入的30%。
據權威相關人士透露,目前的改革方案將對初次分配政策進行重點考慮。
改變再分配向政府企業傾斜局面
而在再分配領域,居民收入分配的比重同樣是下降的,政府和企業所得的比重是上升的。常修澤分析,1992年居民收入占GDP的比重為68.8%,2007年只有52.3%,16年下降16個百分點,平均每年下降1個百分點;與此同時,政府和企業收入上升16個百分點。
“政府收入上升是部分稅率偏高和地方政府賣地收入增長過快所致,企業收入上升與壟斷性行業的壟斷利潤有關,”在他看來,需逐步改變目前國民收入分配過程中“向政府傾斜”、“向壟斷企業傾斜”的傾向。
“分配關系本質上和生產關系是統一的,收入分配結構存在的深層次問題,毫無疑問要到生產關系領域去尋找。”楊宜勇認為,否則就會陷入頭疼醫頭、腳疼醫腳的泥潭。
從深層次原因來看,周天勇分析,原因有三:
一是,在發展戰略上,資本密集型、技術密集型的大企業發展太快,雖然其創造的財富較多,但容納的勞動力較少,技術代替了勞動,這使勞動參與財富分配的比例下降。而吸納較多勞動力的中小企業則發展滯后。
二是,從產業結構來看,工業占比太大,現在三大產業的分配比例是“1:5:4”,而三產中的就業結構是“40:28:32”,產出結構是“11:49:40”,也就是說,農業中40%的勞動力只創造了11%的國民生產總值,收入分配也相應較低。而工業的情況就不一樣了,28%的勞動力創造出49%的財富,大部分財富都交給國家了。
另一方面,我國的服務業發展滯后,按照國際規律,一般一國人均GDP達到3000美元,服務業的比重可達60%,即可創造60%的生產總值,容納60%的就業率,但我們的差距仍然明顯。工業的發展主要是靠資本,服務業則是靠勞動力,服務業占比過低導致勞動力收入分配所占比重低。
三是,國民經濟的稅費負擔過重。我們的稅費全部加起來負擔率約為31%。盡管這些年,費有所減少但稅一直在增加。2007年國民生產總值25萬億元,而政府全部收入為9萬億元,占36.8%。這一負擔比例在世界上居第三位,明顯過重。
因此,改變再分配中居民收入分配比重下降的趨勢,是下一步收入分配改革的另一個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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