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6月13日電 2010年6月13日,審計署發布了《17個省區市財政管理情況審計調查結果》。就此,記者采訪了審計署財政審計司負責同志。
問:此次開展17個省區市財政管理情況審計調查的背景和目的是什么?
答:一是全面履行法律賦予審計機關的職責,進一步深化財政審計工作的需要。《審計法》規定,“審計機關對本級各部門(含直屬單位)和下級政府預算的執行情況和決算以及其他財政收支情況,進行審計監督”。對地方預算執行和決算進行審計監督是法律賦予審計機關的一項重要職責。近年來,審計署在加強對中央本級預算執行情況的審計監督的同時,加大了對地方財政管理情況的審計監督力度。2008年和2009年,審計署連續2年對地方財政管理情況進行審計調查,目的在于促進地方政府強化財政管理,完善預算管理制度,增強預算的完整性和財政決算的準確性,提高財政管理水平和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益。
二是貫徹落實十七大精神,強化預算管理和監督的需要。黨的十七大指出,要進一步完善公共財政體系,深化預算制度改革,強化預算管理和監督。地方預算收支是全國預算收支的重要組成部分。雖然近些年來,地方各級財政部門采取了一系列加強管理的措施,財政管理水平不斷提高,但政府預算體系不夠健全,預決算編報、收入征管、財政資金管理等方面還不夠規范。為促進地方政府改進和加強財政管理,審計署不斷加強對地方財政管理情況的審計監督。
三是充分發揮審計“免疫系統”功能,保障中央宏觀調控政策落實到位的需要。為應對國際金融危機,中央提出了一攬子保證經濟增長的措施,也提出了較高的財政支出需求,但2008年下半年至2009年上半年,受國際金融危機影響,全國財政收入增速下降,財政收支緊張的矛盾較為突出。審計署組織對地方財政管理情況的審計調查,揭示和反映地方財政管理中存在的預算不夠完整、決算不夠準確、收入征管不到位和資金使用效益不高等方面的問題,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議,促進地方政府依法組織收入,管好財政資金,并將有限的財力充分運用到落實中央擴內需、保增長政策上去,發揮審計機關在應對國際金融危機中的積極作用。
問:如何評價17個省區市2008年度和2009年上半年財政管理的總體情況?
答:審計調查結果表明,2008年下半年以來,在黨中央、國務院和地方黨委、政府的領導下,17個省區市認真貫徹落實中央擴內需、保增長、調結構、惠民生的各項政策措施,實施積極財政政策,保障地方經濟平穩較快發展,取得了明顯成效。一是切實加大稅費征管力度,嚴格財政收入管理,努力克服經濟增速下滑等因素對財政收入的不利影響,為實施積極財政政策、擴大內需提供財力保障。二是認真落實國家結構性減稅政策,執行增值稅轉型改革、降低小規模納稅人征收率、車輛購置稅減半征收、減少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等政策措施,減輕企業和個人負擔,促進投資和消費,推動經濟平穩較快發展。三是調整優化支出結構,控制一般性支出,加大對農林水、教育、醫療衛生、社會保障與就業、環境保護、道路設施建設、科技創新等方面的投入,著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促進社會和諧穩定。四是深化財政體制改革和財政管理改革,省以下財政管理體制進一步規范和完善,部門預算編制范圍和國庫集中支付改革覆蓋面進一步擴大,不斷推進財政支出績效評價,財政管理水平和財政資金使用效益不斷提高。自2009年6月起,隨著中央擴大內需、促進經濟平穩較快發展各項政策措施效應的逐步顯現,這些地方的財政收入初步呈現企穩回升態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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