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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者的話:
近日,國務院批準了《國家海洋事業發展“十二五”規劃》(以下簡稱《規劃》),并由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國土資源部和國家海洋局聯合印發實施。
《規劃》立足于2008年2月國務院批準的《國家海洋事業發展規劃綱要》,結合新形勢,根據黨的十八大提出的“建設海洋強國”宏偉目標,對新時期海洋事業發展作出了全面深入的部署,這對于科學發展海洋事業,不斷提高海洋開發、控制與綜合管理能力,加快經濟發展方式轉變,促進沿海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維護國家安全和權益,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具有重要意義。
《中國海洋報》自今日起將全文連載《規劃》,并對相關內容進行解讀,敬請讀者關注。
解讀
《國家海洋事業發展“十二五”規劃》是繼2008年國務院批準的《國家海洋事業發展綱要》實施期滿后,對“十二五”期間我國海洋事業各領域科學發展的全面部署和總體規劃。《規劃》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對海洋事業的高度重視和關心,是國家發改委的有力指導、相關部門的大力支持的碩果,凝聚著海洋工作者及社會各界的心血和期望。《規劃》的頒布實施,是對黨的十八大提出的“建設海洋強國”戰略目標的具體落實,對于全面發展海洋事業,不斷提高海洋開發、控制與綜合管理能力,維護國家安全和權益、加快經濟發展方式轉變、促進沿海地區經濟社會發展、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具有重要意義。
作為發展中的海洋大國,我國在海洋有著廣泛的戰略利益。隨著經濟全球化的發展和開放型經濟的形成與深化,海洋作為國際貿易與合作交流的紐帶作用日益顯現,在提供資源保障和拓展發展空間方面的戰略地位更為突出。“十二五”期間,海洋事業發展正處于提升和拓展的關鍵機遇期。
從國內來看,一是黨中央、國務院領導對海洋工作多次做出重要指示,這充分說明海洋在促進國民經濟發展和小康社會建設中的重要作用日益突出,在拓展戰略發展空間,實現民族偉大復興進程中具有重要地位。二是各部門、各沿海地方政府對海洋事業發展更加關注。很多部門都在把自身職責同海洋事業相結合,尋找工作的著力點和突破點。沿海省市在科學發展海洋經濟過程中,更加迫切需要海洋事業發展的宏觀指導和服務。三是社會公眾的海洋意識越來越強。海洋維權、載人深潛、極地科考等海洋話題,日益成為社會關注的熱點,激發了廣大公眾的愛國熱情。同時,對海洋權益維護和海洋環境保護等的關注度日趨增加。中央領導的重視,地方政府的關注,社會公眾的熱情對如何更好更快地促進海洋事業發展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從國際來看,海洋在沿海國家發展與安全戰略大局中的地位更加凸顯。許多國家已將公海和極地視為戰略新疆域和未來發展的空間,正在緊鑼密鼓地爭奪新的權益或謀劃建立新的規則。同時,國際海洋事務的變化也提供了新的合作和發展機遇。聯合國倡導的海洋可持續發展的理念不斷深入人心,保護海洋環境、發展海洋經濟、改善海洋行政管理以及增強可持續利用海洋的能力,已成為當代海洋發展的主要內容。
在不斷推動我國海洋事業又好又快發展的過程中,我們也清醒地認識到當前海洋事業還面臨許多困難和不足:一是管理難度加大,海洋宏觀戰略政策與法律法規體系建設還需進一步深化和完善;二是用海矛盾突出,海洋綜合管理和服務的理念、方法與措施還有待進一步加強和提高;三是大力發展海洋經濟任務艱巨,支撐海洋事業發展的科技創新、防災減災和生態環境的改善需進一步加強;四是海洋權益斗爭激烈,維護海洋主權和深化國際合作的力度還有待進一步加大。所有這些,都要求我們充分認識《規劃》的重大意義,努力推動海洋事業全面協調發展。
前言
我國位于太平洋西岸,大陸岸線長1.8萬公里,面積500平方米以上的海島6900多個,內水和領海面積38萬平方公里。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有關規定和我國的主張,我國管轄的海域面積約300萬平方公里。此外,我國在國際海底區域獲得了具有專屬勘探權和優先開發權的7.5萬平方公里多金屬結核礦區和1萬平方公里多金屬硫化物礦區,在南北極建立了長城、中山、昆侖、黃河科學考察站。
作為發展中的海洋大國,我國在海洋有著廣泛的戰略利益。隨著經濟全球化的發展和開放型經濟的形成與深化,海洋作為國際貿易與合作交流的紐帶作用日益顯現,在提供資源保障和拓展發展空間方面的戰略地位更為突出。“十二五”是我國海洋事業發展的關鍵時期,著力提升海洋開發、控制和綜合管理能力,統籌海洋事業全面發展,是保障國家“走出去”戰略實施的重大舉措,對于促進沿海地區經濟社會發展、國民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目標,具有重大的戰略意義。
本規劃以2008年國務院批復實施的《國家海洋事業發展規劃綱要》為基礎,結合面臨的新形勢,對新時期海洋事業發展做了全面深入的部署。本規劃所指海洋事業,涵蓋海洋資源、環境、生態、經濟、權益和安全等方面的綜合管理和公共服務活動。規劃期至2015年,遠景展望到2020年。
第一章 發展環境
“十一五”以來,我國海洋事業發展取得突破性進展,同時也面臨嚴峻形勢和諸多挑戰。必須以全球眼光和戰略思維,審視海洋事業發展的新形勢,準確把握海洋事業發展的新特征,繼續抓住重要戰略機遇期,有效化解發展過程中的矛盾和問題,努力開創海洋事業發展的新局面。
第一節 成就回顧
“十一五”時期,全民海洋意識顯著增強,海洋規劃工作有序開展,海洋發展戰略逐漸明晰。海洋國際合作深入推進,國家海洋權益和海洋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實現了我國管轄海域的定期巡航執法。海洋科學技術取得重大突破,具有標志性的深海勘探等技術達到或接近世界先進水平,領海、專屬經濟區和國際海域資源環境與科學調查廣泛展開。海洋經濟持續快速增長,對國民經濟發展的拉動作用明顯增強。重點海域環境污染防治措施逐步實施,海洋保護區建設取得重大進展。海洋公益服務和防災減災的支撐保障能力顯著增強,海域、海島、海上交通、海洋漁業和海上治安管理取得積極成效,海洋綜合管理能力進一步提升。
第二節 機遇與挑戰
“十二五”是我國海洋事業加快調整、拓展和提升的關鍵時期。《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的建議》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對海洋事業發展提出了更高要求,做出了重要部署。海洋事業發展面臨新的機遇,但同時也存在諸多嚴峻挑戰。一是隨著沿海地區經濟快速發展以及臨海產業的加速集聚,科學利用海洋資源、合理保護海洋生態環境的任務更加艱巨,亟待加強對海洋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和布局優化的指導與調節,切實提高海洋經濟監測評估、海洋防災減災和海洋資源環境監管等方面的能力;二是面對世界海洋科技競爭日趨激烈的嚴峻形勢和國民經濟發展方式加快轉變的迫切要求,亟待改善海洋自主核心技術缺乏、成果轉化率低、科技高端人才嚴重不足的現狀,優化配置科技資源,切實提高海洋科技創新能力和人才培養力度;三是隨著改革開放戰略的深入實施和海洋事業“走出去”步伐的加快,亟待完善海洋綜合協調機制,切實提高維護海洋權益、保障海洋安全、快速處置海洋突發事件和參與維護國際海洋秩序等方面的能力。
第二章 總體要求
積極適應國內外形勢的新變化,立足發展基礎,把握發展機遇,創新發展思路,科學確定“十二五”時期海洋事業發展的指導思想、原則和目標,推進我國海洋事業再上新臺階。
第一節 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科學發展為主題,以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為主線,以體制機制創新和科技進步為支撐,堅持陸海統籌,科學利用海洋資源,合理保護海洋生態環境,積極推進海洋經濟發展,提高海洋意識,繁榮海洋文化,維護國家海洋權益,參與國際海洋事務,拓展發展空間,全面提高海洋開發、控制和綜合管理能力,為建設現代化海洋強國奠定堅實基礎。
第二節 基本原則
堅持陸海統籌。正確處理沿海地區經濟社會發展與海洋資源利用、海洋生態環境保護的關系,統籌協調陸海經濟社會發展的基本思路、功能定位、重點任務和管理體制。
堅持全球視野。正確處理及時總結自身實踐與充分借鑒國際經驗的關系,創新發展思路,主動參與國際海洋事務的交流合作,積極承擔相應的國際責任和義務,樹立更加開放的現代海洋發展觀。
堅持服務為本。正確處理海洋事業快速發展與提高社會公共服務水平的關系,創新管理體制機制,切實提高海洋事業對國民經濟發展、社會事業進步的服務保障能力。
堅持持續發展。正確處理海洋資源開發與生態環境保護的關系,規范海洋開發秩序,轉變海洋經濟發展方式,提高海洋防災減災能力,努力促進經濟社會與生態環境的協調發展。
堅持科技創新。正確處理加快海洋事業發展與提高綜合競爭力的關系,優化科技資源配置,推進科技成果轉化,加快人才培養與引進,切實提高科技對海洋事業發展的支撐作用。
第三節 發展目標
“十二五”時期,海洋事業發展的目標是:
——海洋綜合管理能力穩步提高。海洋綜合管理體制機制進一步完善,涉海法律法規和政策日益健全,海洋聯合執法力度不斷加大。海域、海島、海洋環境、交通運輸、漁業管理更為規范有力,海洋經濟監測公報與評估制度有效執行,海洋綜合管理調控手段明顯加強。
——海洋可持續發展能力顯著增強。海洋環境惡化趨勢得到遏制,主要入海污染物排放總量得到有效控制,近岸海域水質總體保持穩定,重點近岸海域水質有所改善。海洋保護區占管轄海域面積的比例由2010年的1.1%提升到2015年的3%,大陸自然岸線保有率不低于36%。
——海洋公共服務能力明顯優化。海洋災害監測預報預警水平提高,風暴潮災害警報提前12小時發布,海嘯災害警報在海底地震發生后30分鐘內發布。海洋防災減災體系逐步完善,新建89個海洋觀測站,建成3個大型海上綜合觀測平臺,志愿船不低于400艘。海洋調查與測繪、海洋信息、海洋標準計量等公共服務能力顯著提高。出海邊防檢查和海上治安管理服務能力不斷增強。海上人命救助有效率穩步提升。
——海洋巡航執法能力不斷強化。管轄海域維權巡航執法時空覆蓋率進一步提升,應對海上侵權事件及其他違法行為的應急反應和現場處置能力明顯提高,參與維護國際重點海域和海上戰略通道安全的保障能力得到強化。
——海洋科技創新能力大幅提升。我國海洋基礎研究水平進入世界先進行列,海洋前瞻性和關鍵性技術研發能力顯著增強。深海油氣開發、深海資源勘探技術的自主研發能力取得實質性突破,海上風能工程裝備、海水淡化和綜合利用裝備實現大規模產業化,海水淡化原材料、裝備制造自主創新率達到70%以上,對海島新增供水量的貢獻率達到50%以上,對沿海缺水地區新增工業供水量的貢獻率達到15%以上。海洋科技對海洋經濟的貢獻率達到60%。海洋事業從業人員中本科及以上學歷比例達到55%,以重大海洋科技項目或工程為依托,培養100名左右具有國際水平的海洋科學與技術領軍人才。
到2020年,海洋事業發展的總體目標是:海洋科技自主創新能力和產業化水平大幅提升。海洋開發布局全面優化,海域利用集約化程度不斷提高。陸源污染得到有效治理,近海生態環境惡化趨勢得到根本扭轉,海洋生物多樣性下降趨勢得到基本遏制。海洋經濟宏觀調控的有效性和針對性顯著增強,海洋綜合管理體系趨于完善,海洋事務統籌協調、快速應對、公共服務能力顯著增強。參與國際海洋事務的能力和影響力顯著提高,國際海域與極地科學考察活動不斷拓展。全社會海洋意識普遍增強,海洋法律法規體系日益健全。國家海洋權益、海洋安全得到有效維護和保障,海洋強國戰略階段性目標得以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