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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加快科技體制改革
按照優化配置、高效利用、綜合集成科技資源的要求,大力創新科技體制機制,加快形成激發創新活力、促進科技成果產業化的政策支撐、激勵機制和市場環境。完善科技投入穩定增長機制,優化投入結構,增強財政資金對科技創新的引導能力。完善稅收激勵措施,落實以加速折舊、所得稅減免等為主要內容的稅收優惠政策。強化金融支持,加大各類金融機構對科技創新的支持力度,加快培育和發展創業風險投資,建立多層次、多渠道支持科技創新的資本市場。強化政府采購支持,建立激勵科技創新的政府首購和訂購制度。健全部省科技創新戰略合作機制,促進國家與地方科技力量有機結合。健全軍民互動合作機制,促進軍民科技資源集成融合。健全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共享合作機制,建立職責明確、評價科學、開放有序、管理規范的現代院所制度。完善知識產權保護地方性法規,加強知識產權運用、保護和管理。
第二節 加快建設教育強省
教育是推動社會進步的不竭動力,是實現人的全面發展的基本保障,要堅持育人為本,優化教育結構、創新教育模式,提升教育質量,促進教育公平,構建現代化、開放式的國民教育和終身教育體系,建設學習型社會。
73. 優先發展教育
把教育擺在優先位置,加大教育投入,改善辦學條件,加快實現教育現代化。大力發展學前教育,鞏固和提高九年義務教育,推進普通高中教育多樣化發展。大力發展職業教育,逐步實行中等職業教育免費制度,重點提升40所高職學院和120所中職(技工)學校基礎能力,打造有全國影響力的職業教育實訓基地。全面提高高等教育,加快建設一批重點學科,帶動省屬高水平大學建設,推進應用型、復合型、技能型、創新型人才培養。穩步發展非學歷繼續教育,廣泛開展城鄉社區教育,支持特殊教育、民族教育。加強教師隊伍的專業能力和師德師風建設,嚴格教師資質,鼓勵優秀人才終生從教。
74. 促進教育公平
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確保新增財政教育投入更多用于農村和欠發達地區教育事業。大力推進義務教育合格學校和標準化建設,力爭“十二五”末90%以上義務教育學校達到合格學校要求。切實縮小校際差距,加快薄弱學校改造,實行縣(市)域內教師和校長交流制度,著力改變城鎮學校“大班額”現象。加快縮小城鄉差距,推進教師、設備、圖書、校舍等教育資源配置向農村傾斜,提高鄉村中小學校教師工資待遇。努力縮小區域差距,加大對老少邊窮地區義務教育的支持力度。完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制度,保障三類殘疾兒童少年等人員能平等接受義務教育。
75. 提高教育質量
大力推行德育為先、能力為重的素質教育,創新教學內容、方法和評價制度,建立科學的教育質量評價體系。提升義務教育質量,深入貫徹國家義務教育質量基本標準和監測制度。提升高中教育質量,深入推進課程改革,全面實施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和綜合素質評價。提升職業教育質量,加強職教骨干體系、基礎能力和“雙師型”教師隊伍建設,實行工學結合、校企合作、頂崗實習的培養模式,提高勞動者創新素質和勞動技能。提升高等教育質量,加強教學管理,改進教學評估。支持各級各類學校開展多種形式的交流與合作,支持與境外高水平教育、科研機構建立聯合研發基地。
專欄6:教育發展重大工程
高等教育提升工程:新建高校公共服務設施和生活設施800萬平方米,建設一批優勢學科(群)。力爭至2015年,高等教育毛入學率達40%。
中等職業教育基礎能力建設工程:加強120所中等職業教育學校教學實訓及生活設施建設,新建或改擴建校舍面積450萬平方米。
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工程:重建加固中小學校舍1800萬平方米,建設1500所農村初中學校學生生活用房及配套設施,建設農村義務教育學校教師周轉房700萬平方米。
農村學前教育推進工程:在中心鄉鎮、村一級新建或改擴建600萬平方米合格標準和簡易標準幼兒園。
76. 深化教育體制改革
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以中小學教育和高等教育為重點,改進考試招生辦法,建立完善分類考試、綜合評價、多元錄取的制度。深化教育管理制度改革,完善中小學校管理制度,加快建設現代學校制度,推進政校分開、管辦分離,逐步取消實際存在的行政級別和行政化管理模式,落實和擴大學校辦學自主權。深化辦學體制改革,支持和引導社會力量投資教育、捐資辦學,健全和完善以政府為主的多元化投入體制,拓寬教育經費籌措渠道,完善經費分配機制,加強經費使用管理,積極化解教育債務。
第三節 努力建設人才強省
發展的競爭歸根結底是人才的競爭。要堅持以用為本、服務發展、高端引領、整體開發的要求,壯大人才隊伍,優化人才結構,完善用人機制,打造湖湘人才群落,構筑中部人才高地。
77. 培養和造就創新型科技人才
圍繞提高科技創新能力、建設創新型湖南,加快培養和引進高層次創新型科技人才。實施科技領軍人才培養計劃和新世紀“121人才工程”,造就杰出科技創新團隊,注重培養一線創新人才和青年科技人才。以合作、聘用、兼職、技術指導等多種方式,積極引進海內外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大力引進“兩院”院士、學科帶頭人、優秀中青年專家等國內頂尖人才。實施100名海外高層次人才引進計劃。
78. 促進各類人才隊伍協調發展
統籌推進人才隊伍建設,大力開發重點領域急需緊缺專門人才。加強黨政人才隊伍建設,健全黨政人才選拔任用機制,提高公務員隊伍整體素質。加強企業經營管理人才隊伍建設,實施高層次企業經營管理者能力提升工程,支持湘商發展,加快湖南異地商會建設,培養優秀的企業家群體和職業經理人隊伍,打造企業家“湘軍”。加強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實施高技能人才振興工程,培養大批專業化高技能人才。加強衛生、社會工作等各類人才隊伍建設,實施農村實用人才帶頭人培養計劃、大學生基層培養計劃。到2015年,全省人才總量達630萬人左右。
79. 營造人才脫穎而出的環境
遵循人才成長規律,把深化改革、創新政策、優化環境作為推動人才發展的有效途徑。創新人才工作機制,堅持黨管人才的原則,建立健全人才管理、培養開發、評價發現、選拔任用、流動配置和激勵保障機制,形成有利于各類人才干事創業、脫穎而出的社會環境。強化人才發展政策支撐,實施更加開放的人才政策。鼓勵和引導人才向經濟建設一線、基層與欠發達地區流動。完善人才公共服務體系,加強各級人才市場和人才交流網絡平臺建設,健全人事代理、社會保險代理、企業用工登記等公共服務平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