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十六大以來,全國公安機關在黨中央、國務院和地方各級黨委、政府的領導下,按照中央綜治委的統一部署和要求,認真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各項措施,積極推進平安建設,有力地維護了社會治安穩定。特別是2007年以來,緊密結合“三基”工程建設,深入排查化解矛盾糾紛,精心組織開展“打黑除惡”、油氣田和輸油氣管道治安整治、打擊盜竊破壞“三電”設施犯罪以及治理自行車被盜問題等專項行動,大力加強流動人口、出入境、道路交通和消防等社會管理,全國社會治安形勢保持平穩。
今年是北京奧運會舉辦之年,進一步加強和改進社會管理工作,深入推進平安建設,對于實現“平安奧運”,保障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具有重要意義。人口管理是社會管理工作的重點,流動人口服務和管理更是熱點難點。全國公安機關要以黨的十七大精神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中央綜治委《關于進一步加強流動人口服務和管理工作的意見》,堅持“公平對待、搞好服務、合理引導、完善管理”,切實做好新形勢下的流動人口服務和管理工作。
一、進一步強化基礎工作。底數清是流動人口服務和管理的基礎。繼續抓好“三基”工程建設,進一步深化城鄉社區警務工作。組織民警逐村逐戶、逐企逐院開展走訪調查,全面掌握流動人口的基本情況。積極依托村居委會、社區組織和用工單位,全面采集流動人口基本信息,切實做到信息登記準確、上報及時。大力推進暫住人口管理等信息系統建設,今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城市旅館業治安信息系統建設,明年年底前基本完成暫住人口、出租房屋治安信息系統建設。加快建立流動人口綜合信息平臺,實現各部門、各地區信息資源共享,不斷提高流動人口管理的綜合效能。
二、進一步加強重點管理。情況明是流動人口服務和管理的核心。以城鄉結合部、城中村等區域和出租房屋、中小旅館、廢品收購站點、勞務市場、歌舞娛樂、洗浴休閑、建筑工地等流動人口聚集場所、部位為重點,集中開展排查清理,將各類可能違法犯罪的高危人員納入視線,落實管理措施。對流動人口中涉嫌制假販假、窩贓銷贓、賣淫嫖娼以及流竄作案等違法犯罪人員堅決打擊,最大限度地減少治安隱患。
三、進一步深化維權服務。維權服務是流動人口管理的根本目的。依法嚴厲打擊強迫農民工勞動以及侮辱、體罰、非法搜查、拘禁農民工等違法犯罪活動,加強對農村留守兒童的安全保護。繼續開展清理整頓人力資源市場秩序和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專項行動,切實維護流動人口的合法權益。引導各地從實際出發,進一步調整戶口遷移政策,促進人才交流和人口有序流動。繼續推出新的便民利民措施,解決流動人口辦理居民身份證等方面存在的實際困難。總結推廣暫住證、婚育證、就業證“三證合一”的管理模式,實現“一站式”服務。
四、進一步形成工作合力。緊緊依靠黨委、政府,有效整合各種社會資源,著力構建以社區為依托的流動人口服務和管理平臺。主動加強與有關部門的協調配合,進一步完善信息通報、聯合檢查等制度。發揮企業和社區的作用,組織流動人口開展法制宣傳、糾紛調解、治安巡邏等工作,促進其自我服務、自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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