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地方改革穩步推進
2007年,由各地地方政府主導推進的行政管理體制改革也穩步推進,在強縣擴權、行政問責、依法行政等領域取得了明顯的進展。
1.強縣擴權。
浙江省以義烏市為試點啟動全省新一輪強縣擴權。在不改變其由金華市領導的管理體制的前提下,進一步擴大義烏市政府經濟社會管理權限。而義烏的試點經驗,將在日后向浙江全省所有經濟強縣推廣;四川省出臺了《人民政府關于開展擴權強縣試點的實施意見》和《關于實行擴權試點縣財政管理體制改革的意見》,在27縣(市)啟動擴權強縣試點;2007年,江西省在2005年選擇財力相對困難的21個縣進行“省直管縣”改革試點的基礎上又新增38個縣市,從而把59個財政轉移支付縣市全部納入“省直管縣”改革試點范圍。
2.行政問責。
5月13日,武漢市下發了《關于進一步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若干意見》,要求41個市直部門試行首問負責制,各部門通過自我設計、專家評定、群眾評議做出審批流程圖,在政務網上公開。每個審批環節必須依法確定審批條件、責任、權限和時限,并以回執單等形式告知服務對象。《意見》明確,一般審批事項辦理時間不能超過一周,列入市級重點項目和經認定的復雜審批事項辦理時間不得超過90天。審批部門無正當理由致使審批事項超時而被默許,追究直接責任人及相關領導責任;對不該審批的事項而被默許的,除及時糾正外,還要嚴肅處理直接責任人。
9月14日,深圳市政府通過了《深圳市政府部門責任檢討及失職道歉暫行辦法》。《辦法》明確規定“政府部門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職責,造成嚴重后果或者嚴重社會影響的,應當向公眾道歉”。根據這一制度,“嚴重失職的,應當依法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行政及法律責任”。
這些舉措,是我國地方政府建立行政問責制的有益探索,對于構筑行政責任體系,建設責任政府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
3.依法行政。
為了給浦東新區綜合配套改革試點提供法律支撐,4月26日,上海市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五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上海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促進和保障浦東新區綜合配套改革試點工作的決定》。《決定》指出,在堅持國家法制統一原則和本市地方性法規基本原則的前提下,市人民政府和浦東新區人民政府可以就浦東新區綜合配套改革制定相關文件在浦東新區先行先試,并報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浦東新區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可以就推進浦東新區綜合配套改革試點工作作出相關決議、決定,并報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7月1日,重慶市出臺了《行政許可補償暫行辦法》,規定行政機關依職權變更或撤回行政許可,應當主動告知被許可人享有申請補償的權利,補償申請人申請行政許可補償的時效為兩年。《辦法》同時在如何補償、補償原則、補償范圍、補償方式以及補償程序等方面作了明確規定,為強化行政機關誠信意識、建立統一的行政補償制度做了有益的探索。
7月12日,重慶市法制辦與重慶行政學院、重慶大學等單位簽訂《重慶市招投標管理條例》、《重慶市政府信用管理辦法》等6個立法項目委托起草協議,開始試行立法回避制度。立法回避制度規定,有3種類型的立法項目應當實施立法回避:主管部門有直接明顯利害關系的,原則上部門回避;專業性極強,需要借助專家智慧的,原則上相關部門回避;綜合性跨部門的立法項目,部門間難以達成共識的,原則上單一部門回避。[中國(海南)改革發展研究院《新階段改革的起點與趨勢——2008' 中國改革評估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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