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量文獻表明,城鄉分割的戶籍管理制度 是農民工平等享受基本公共服務的體制性障礙。要使農民工和城市職工平等獲得基本公共服務,必須逐漸放寬戶口管理制度。當前,中國人口正在老齡化,“人口紅利”將逐步減少甚至消失,低成本勞動力的比較優勢將不復存在。這需要富有遠見的制度創新,以解決農村勞動力向城鎮流動不充分的問題 。針對這些挑戰,需要在全國范圍內統一政策和規劃,盡快解決農民工的基本公共服務問題。例如,政府必須實現農民工社會保障的異地遷轉;也可以實行農民子女義務教育券制度 。
農民工的基本公共服務供給問題比較復雜,既要考慮流入地政府的能力,又要照顧到不同類型農民工的基本需求。總的來說,農民工在流入地創造財富,成為流入地政府的納稅人,理應享受到當地居民已享受到的基本公共服務。農民工流入地政府應承擔更多的責任。一些經濟發達地區的城市正在探索把流動人口納入其本地人口范圍。例如,深圳常住人口830萬,其中約180萬持有深圳戶口,其他則為流動人口,其中絕大部分為農民工。深圳已經把部分基本公共服務供應納入了其城鎮職工的服務體系。2006年,深圳市制定了“民生凈福利指標體系”,首次將勞務工工傷保險參保率、勞務工醫療保險參保率、勞務工培訓小時數等有關農民工的勞動保障凈福利指標納入考核指標體系。江蘇常熟也在建立城鄉統一基本公共服務制度;浙江義烏已將約800個村莊納入300個城市社區,并從2003年開始統一城鄉的基本公共服務制度。但這些措施均取決于城市的承受能力。蘇州每年約增加50000名農民工子女。如果一所學校接受1000名兒童入學,每年就需要建50所學校。蘇州有財力滿足該需求,但擔心很可能造成“盆地效應”。所以,中央政府需要制定統一的農民工基本公共服務政策,推廣深圳等城市的做法,把農民工基本公共服務納入各級政府年度財政預算。(摘自中國[海南]改革研究院撰寫的《中國人類發展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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