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完善規劃體系
加強礦產資源規劃體系建設。根據《規劃》,組織編制實施省、市、縣級礦產資源總體規劃,以及礦產資源勘查開發重點礦種、重點領域的專項規劃和區域規劃,逐級落實規劃主要任務、指標、分區和政策。重要礦種、重點礦區、大中型礦產地實行統一規劃和管理,充分發揮規劃對資源配置的統籌和調控作用。規劃編制要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主體功能區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環境保護規劃等相互銜接。
加強礦產資源規劃的統一協調和管理。下級規劃必須服從上級規劃,專項規劃和區域規劃的編制、審批和實施,必須以總體規劃為依據。下級規劃要落實上級規劃的要求和內容,對法律法規規定和上級國土資源部門授權管理的礦種統籌規劃開發、利用和保護活動,認真做好銜接,維護礦產資源規劃的權威性和整體性。
(五)強化規劃制度化管理
落實規劃實施領導責任制。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采取措施,嚴格執行規劃,維護本行政區域內礦產資源勘查開發的正常秩序。將礦產資源開發利用總量調控、勘查開發布局與結構調整、節約與綜合利用、礦產資源儲備、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等重大規劃目標納入管理目標體系進行考核,并將規劃執行情況作為主要領導業績考核的重要依據。
嚴格規劃審查和許可制度。按照規劃要求,嚴格審查礦產資源調查評價、勘查、開采、保護和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與土地復墾項目,礦業權的審批、出讓、變更和延續等必須符合規劃,對不符合規劃要求的,不得批準立項,不得審批、頒發勘查許可證和采礦許可證,不得批準用地。在新發現的礦產地申請開展勘查開采活動的,必須納入規劃,嚴格論證,統籌安排。
推行規劃年度實施方案。將礦產勘查、總量調控、布局結構調整、礦業權設置、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等目標和任務,按年度分地區進行分解落實。
建立規劃實施監督管理機制。將規劃執行情況列為國土資源執法監察的重要內容,定期公布各地規劃執行情況。對違反規劃審批頒發勘查許可證、采礦許可證的,上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應當及時予以糾正,并依法追究直接責任人和有關領導的責任,從重查處在禁止勘查區和禁止開采區內審批、頒發勘查許可證、采礦許可證的行為。給當事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追究責任,由責任單位賠償相對人的損失。對違反礦產資源規劃勘查、開采礦產資源的,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應當予以糾正;造成礦產資源破壞的,要依法查處;構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嚴格礦產資源規劃調整和修編。建立規劃實施評估機制,評估報告報規劃審批機關備案,并作為規劃調整和修編的依據。因形勢變化需要進行指標調整的,應進行科學論證。嚴格規劃調整和修編的程序,應對規劃調整和修編的必要性、合理性和合法性等進行評估和論證。凡涉及勘查開發方向、規模、布局等原則性修改的,必須報原審批機關批準。
(六)構建保障規劃實施的激勵與約束機制
實行差別化的投入和激勵政策。中央和地方財政專項資金向重點調查評價區傾斜,開展基礎地質和礦產資源調查評價。地質勘查基金向重點勘查區傾斜。建立找礦突破激勵機制,對重大找礦突破和科技突破予以獎勵。加大礦產資源儲備保護投入力度。鼓勵礦山企業為提高資源采選回收利用水平的技術開發和改造。完善礦業用地政策,支持重點礦山開發建設。財政資金和銀行信貸重點支持礦業領域循環經濟發展項目。加大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和礦區土地復墾的投入,鼓勵社會資金參與礦山地質環境治理和土地復墾。
強化企業資源消耗和環境保護約束機制。實行浮動費率制度,推進礦產資源補償費征收與儲量消耗掛鉤,減少資源浪費。將礦山儲量消耗情況作為考核礦山企業合理利用與保護礦產資源的重要依據。鼓勵礦山企業建立資源節約管理制度,加強資源消耗定額管理,調動礦山企業節約降耗、綜合利用和清潔生產的積極性。建立完善礦山環境恢復治理保證金制度,按照“企業所有、政府監管、專款專用”的原則,強化對礦山環境恢復治理保證金的監管落實,專項用于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恢復治理。推行土地復墾費征收使用管理制度,土地復墾費應列入生產投資估(概)算,足額列入企業生產成本。
(七)加強規劃基礎建設
深入開展礦產資源勘查開發形勢分析。強化日常統計和專項統計,及時準確提供基礎數據和信息。科學預測經濟社會和礦業形勢發展,深入開展礦產資源可供性分析,把握經濟社會發展對礦產資源勘查開發的新要求。
加強礦產資源規劃基礎研究工作。深入調查研究,完善礦產資源規劃理論,拓展規劃管理工作的有效途徑。完善國土資源調查、礦產資源潛力評價、儲量利用調查和礦業權核查等工作成果對規劃的決策支持機制,科學有效地推動規劃編制與實施。
建立完善規劃管理信息系統。完善礦產資源規劃數據庫,做好規劃管理信息與相關信息資源的整合,實現與礦產資源勘查、開發利用、儲量、礦業權等基礎數據庫的銜接和共享,建成具有信息管理、分析查詢、監督評價和輔助決策功能的規劃管理信息系統,提高規劃管理的效率和服務水平。
強化人才培養和隊伍建設。加強教育和管理,培育德才兼備、結構合理、素質優良的規劃專業人才隊伍,提高規劃管理整體水平,增強規劃管理功能,實現基層礦產資源管理全面到位。加強事業單位支撐能力建設,提高服務水平。建立健全規劃資質管理制度。
(八)擴大規劃的民主決策和公眾參與
推進科學民主決策。建立健全專家咨詢制度、部門聯系協調機制和公眾參與機制,充分發揮行業協會作用,加強規劃協調、咨詢和論證,實行規劃審批專家論證制度,提高規劃決策的科學化和民主化水平。
擴大公眾參與,加強規劃宣傳。各級礦產資源規劃編制要采取多種方式和渠道擴大公眾參與。規劃批準后及時公告實施,充分利用新聞、報刊、廣播、網絡等進行廣泛宣傳,提高社會對礦產資源規劃的認識,提高依法勘查、依法采礦、依法管理的自覺性和主動性,促進規劃的順利實施。
促進礦產資源合理利用與保護,保障礦產資源長期穩定供給是我國全面建設小康社會進程中一個全局性、戰略性的重大問題。各級人民政府和各有關部門必須高度重視,將礦產資源規劃實施工作納入政府重要議事日程,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共同責任機制,各負其責、密切配合,保障規劃的順利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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