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日前召開的全國林業廳局長電視電話會議上獲悉,今年上半年,我國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取得新進展,為促進林業發展和農民就業增收發揮了重要作用。全國已確權的林地面積占集體林地總面積的59.8%。
今年上半年,各地各單位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推進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意見》,精心組織、穩步推進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取得了明顯成效。一是明晰產權任務完成過半。有30個省(區、市)成立了集體林權制度改革領導小組及協調辦事機構,28個省(區、市)以黨委、政府名義出臺了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文件,各級財政累計投入資金51.9億元,完善有關政策,支持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福建、遼寧、江西、浙江、云南5省基本完成明晰產權、承包到戶的改革任務,14個省(區、市)改革已全面鋪開,其他省(區、市)正在進行試點。全國已確權的林地面積達到14.7億畝,占集體林地總面積的59.8%,核發林權證的林地面積10.5億畝,占已確權林地面積的71.4%。二是改革成效日益顯現。初步實現了“四增加、三減少”,即農民家庭財產增加、就業崗位增加、農民收入增加、造林面積增加,林權糾紛減少、森林火災減少、亂砍濫伐減少,改革對林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的作用日益顯現。特別是在我國遭受國際金融危機影響、大量農民工下崗返鄉的嚴峻形勢下,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為穩定就業、穩定人心、穩定社會發揮了重大作用。據各地初步統計,湖南、江西分別有120.5萬、113萬農民工返鄉務林,呈現出“城里下崗,山上創業”、“一戶承包,全家就業”的可喜局面。據對19個省(區、市)林改縣的不完全統計,農民人均年收入達到4928元,其中林業收入830元,為總收入的16.8%。浙江省安吉縣農民人均年收入已達到10343元,其中林業收入6500元,為總收入的63%。全國已調處林權糾紛57萬起,調處率為83.8%,消除了大量歷史遺留問題和不穩定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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