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國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綱要 (2006-2020年)
· 土地規劃綱要發布 2020年保持耕地18.05億畝
· 土地利用的主要調控指標 ·土地整理復墾開發重點區域及重大工程
· 關于印發全國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綱要的通知(全文)
· 《全國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綱要(2006-2020年)》實施
· 中國人地關系緊張格局面臨五大問題
全國耕地保有量到2010年和2020年分別保持在18.18億畝和18.05億畝
本報北京10月23日電 (記者夏珺) 《全國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綱要(2006-2020年)》提出了未來15年的土地利用目標和任務。在土地利用的主要調控指標中,耕地保有量、基本農田面積、城鄉建設用地規模、新增建設占用耕地規模、整理復墾開發重大工程補充耕地規模、人均城鎮工礦用地等,是《規劃綱要》確定的六大約束性指標。
規劃期內努力實現六大土地利用目標。其一,守住18億畝耕地紅線。全國耕地保有量到2010年和2020年分別保持在18.18億畝和18.05億畝。規劃期內,確保15.60億畝基本農田數量不減少、質量有提高。
其二,保障科學發展的建設用地。新增建設用地規模得到有效控制,閑置和低效建設用地得到充分利用,建設用地空間不斷擴展,節約集約用地水平不斷提高,有效保障科學發展的用地需求。規劃期間,單位建設用地二、三產業產值年均提高6%以上,其中,“十一五”期間年均提高10%以上。
其三,土地利用結構得到優化。農用地保持基本穩定,建設用地得到有效控制,未利用地得到合理開發;城鄉用地結構不斷優化,城鎮建設用地的增加與農村建設用地的減少相掛鉤。城鎮工礦用地在城鄉建設用地總量中的比例由2005年的30%調整到2020年的40%左右,從嚴控制城鎮工礦用地中工業用地的比例。
其四,土地整理復墾開發全面推進。田水路林村綜合整治和建設用地整理取得明顯成效,新增工礦廢棄地實現全面復墾,后備耕地資源得到適度開發。到2010年和2020年,全國通過土地整理復墾開發補充耕地不低于1710萬畝和5500萬畝。
其五,土地生態建設和保護取得積極成效。退耕還林還草成果得到進一步鞏固,水土流失、土地荒漠化和“三化”草地治理取得明顯進展,農用地特別是耕地污染的防治工作得到加強。
其六,土地管理參與宏觀調控的作用明顯增強。土地法制建設不斷加強,市場機制逐步健全,土地管理參與宏觀調控的法律、經濟、行政和技術等手段不斷完善,土地管理效率和服務水平不斷提高。
圍繞上述規劃目標,《規劃綱要》明確了五項主要任務:一是以嚴格保護耕地為前提,統籌安排農用地。實行耕地數量、質量、生態全面管護,嚴格控制非農建設占用耕地特別是基本農田,加強基本農田建設;加大土地整理復墾開發補充耕地力度,確保補充耕地質量;統籌安排各類農用地,合理調整農用地結構和布局。
二是以推進節約集約用地為重點,提高建設用地保障能力。堅持需求引導與供給調節,合理確定新增建設用地規模、結構和時序,從嚴控制建設用地總規模;加強建設用地空間管制,嚴格劃定城鄉擴展邊界,控制建設用地無序擴張;積極盤活存量建設用地,鼓勵深度開發地上地下空間,充分利用未利用地和工礦廢棄地拓展建設用地空間。
三是以加強國土綜合整治為手段,協調土地利用與生態建設。充分發揮各類農用地和未利用地的生態功能,保護基礎性生態用地;積極推進以土地整理復墾為重點的國土綜合整治,統籌土地利用與生態環境建設;制定不同區域環境保護的用地政策,因地制宜改善土地生態環境。
四是以優化結構布局為途徑,統籌區域土地利用。
五是以落實共同責任為基礎,完善規劃實施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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