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解讀:保證公積金的普惠性
張明遠表示,為保證公平互助,管理中心決定對多次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行為作出限制。具體為,夫妻雙方任何一方曾經辦理過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貸款全部結清后再次申請公積金貸款的,其貸款額度為可貸額度的50%。
記者調查:對想換房的年輕小家庭影響大
這一規定對打算換房的家庭,特別是年輕的小家庭來說,影響是最大的。陳先生在南京一家事業單位供職,單位每月為其繳存的公積金額度為100元,繳存比例為10%;他的愛人是一位小學教師,月繳存額為400元,比例同樣是10%。他告訴記者,這個月他們原本打算換房,可是這一新規出來后,對他們的打擊蠻大的。“我算了一下,我愛人可以貸滿30萬的最高額度,我可以貸到11萬多,兩人加起來將近42萬,可按新規,我愛人只能貸17萬,我只能貸5萬多,這就逼得我們要去多貸20萬元的商業貸款,額外多出來的利息太讓人心疼了。究竟何時換房,我還要考慮考慮再決定”,陳先生無奈地說。
調整影響
月繳存額640元以下的影響大
南京市公積金管理中心貸款處處長宋寧表示,這次受影響的主要是購買高檔房以及二次使用公積金的買房人,對于其他購房者來說,影響并不大。那么,此次調整后,還有哪些人可以貸足30萬元的最高額度呢?
“我們在確定還貸能力系數時,進行過一次測算,發現月繳存額達到640元的,幾乎不受什么影響”,宋寧說,這部分人群的可貸額度算下來都在60萬元以上,即使減半以后,仍然達到30萬元以上,照樣可以貸足30萬的最高額度。而公積金月繳存額在640元以下的買房人,不僅貸不滿30萬,能貸到的額度也要大幅縮水了。如果某市民月繳存300元,繳存比例為10%,可貸年限為30年,那么調整前他可以貸30萬,現在只能貸16萬了。
宋寧還表示,一些年紀較大的買房人也會受到影響,這是由于其可貸年限比年輕人少很多,因此能貸到的額度也會相應減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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