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與中央組織部、教育部、共青團中央、財政部、農業部、衛生部、國務院扶貧辦近日聯合下發《關于做好2009年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實施工作的通知》,并召開電視電話會議進行安排部署。今天,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力資源市場司有關負責人接受《中國青年報》記者采訪,解讀2009年“三支一扶”計劃的最新政策。
記者:2008年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實施情況如何?
答:“三支一扶”計劃從2006年開始實施,至今已是第4個年頭。4年來,各級有關部門精心組織,廣大高校畢業生和基層單位積極參與,共招募88040名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受到社會各界廣泛歡迎。
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招募規模逐年擴大,2008年全國共招募34020名高校畢業生;一系列配套政策先后出臺,涵蓋招募派遣、管理培養、期滿就業服務等各工作環節的全過程;就業服務初見成效,各地多措并舉,截至去年年末,首批服務期滿大學生就業率達到63.8%,部分省市達到100%。
記者:2009年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在招募、待遇等政策方面有了較大調整,請介紹一下相關情況。
答:在今年的實施工作中,“三支一扶”計劃結合就業新政策的落實,將進一步完善相關政策和管理服務。在招募培訓方面,嚴把關口,加強培訓。各地在扎實統計崗位需求的基礎上適當擴大規模,努力將基本素質好、成績優良、具有奉獻精神,而且所學專業為農村急需的高校畢業生招募進來。招募工作完成后,將認真開展崗前培訓,讓大學生們在派下去之前就能更多地掌握黨和國家有關基層工作特別是農業、農村等方面的方針政策,對即將面對的新工作、生活環境有所準備。
考慮到今年高校畢業生就業形勢比較嚴峻,而每年的4月至6月是高校畢業生離校前的就業關鍵期,因此今年“三支一扶”計劃招募截止時間比往年提前近3個月,即6月30日,以此為高校畢業生多提供一些就業渠道。
在待遇保障方面,將提高標準,加強保障。《通知》專門強調,從今年起,“三支一扶”大學生的工作補貼、生活補貼標準將參照本地鄉鎮事業單位初任人員標準執行,并且按照當地規定參加各項社會保險。
記者:服務期滿大學生的就業工作是“三支一扶”計劃實施的重要環節,今年在這方面有何新舉措?
答:在就業服務方面,《通知》進一步明確就業4條渠道和優惠政策。
第一,報考公務員。《通知》規定,各省(區、市)市(地)級以上黨政機關錄用公務員,將堅持凡進必考,并明確錄用具有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人員的比例。鄉鎮黨政機關招考方面,按相關規定執行。各地將認真解決報考過程中報考資格、錄用比例等操作問題,保證政策落實。
第二,參加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通知》在這方面作出新的規定:一是鼓勵“三支一扶”大學生服務期滿后留在當地就業,原服務單位有職位空缺或有相對應的自然減員需補充人員時,要聘用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學生;二是各省(區、市)縣以上相關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應拿出不低于40%的比例,聘用具有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高校畢業生,在同等條件下要優先聘用“三支一扶”大學生。同時,今后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學生,在事業單位服務滿1年后,在現崗位空缺的情況下,經考核合格,可與所在單位簽訂不少于3年的聘用合同。
第三,自主擇業。在堅持市場就業機制的基礎上,加大公共服務力度,對自主擇業的“三支一扶”大學生,各級政府部門所屬人才服務機構、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將為其免費提供政策咨詢、職業指導和職業介紹服務;組織他們參加職業資格培訓、職業技能鑒定或就業見習,按規定給予職業培訓補貼等;對服務期滿后失業時間較長的“三支一扶”大學生進行重點幫扶。
第四,自主創業。《通知》要求各地將服務期滿“三支一扶”大學生納入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政策支持范圍,為有自主創業愿望的“三支一扶”大學生提供政策咨詢、項目開發、創業培訓、創業孵化、小額貸款、開業指導、跟蹤輔導等“一條龍”服務。按照有關政策,對從事個體經營、符合條件的可免收行政事業性收費;對通過各種形式靈活就業的、符合規定的可享受社會保險補貼。
此外,在相關政策銜接方面,也有相應調整。一是高職(高專)畢業生參加“三支一扶”,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可免試入讀成人高等學歷教育專科起點本科;二是對服務期滿報考研究生的,可享受加分等優惠政策;三是對已落實就業崗位的大學生,各級“三支一扶”辦公室按規定落實助學貸款代償政策、工齡計算、服務年限視同社會保險繳納年限等政策,其戶籍、檔案轉移接續手續按《關于做好2008年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實施工作的通知》的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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