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環境保護“十一五”規劃》(全文)
環境保護五年規劃第一次以國務院名義發布,過去,這樣的規劃只是環保部門的一個部級文件。剛剛發布的我國環保“十一五”規劃說,預算的底線是:環保投入要超過GDP的1.35%。
這個規劃以國務院第37號文件的名義發布,已經具備法律效力。環保總局局長周生賢今天說,它再次提醒地方政府,污染物減排和環境質量的改善是我國政府對老百姓的鄭重承諾,硬著頭皮也得完成,不能失信于民。
規劃描述,到2010年,除了化學需氧量和二氧化硫兩項主要污染物要比2005年消減10%以外,國控斷面劣五類水質的比例要降低4個百分點,控制在22%以下,而三類水的比例要提高兩個百分點;在空氣質量方面,二級天數超過292天的城市要超過75%。
飲水安全是頭等問題
在這份8萬字的規劃中,把保障城鄉人民飲水安全列為首要任務。周生賢介紹說,環保部門要做的第一步工作,就是2008年年底前實現重要飲用水水源地主要指標達標。
中國環境規劃院的專家說,把飲水安全列為首要任務,在規劃中只是簡單的字句,但背后包含一系列環保重大行動。比如,要關閉水源保護區內所有的排污口,還要建立飲用水水源安全預警制度,當污染事故發生時能作出應急處理。另外,為了讓老百姓對所飲用的水放心,環保部門還將每年對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至少進行一次水質全分析監測,并及時公布水環境狀況。
事實上,去年以來,飲用水源的監管已經成為環保部門實施環境執法的關鍵詞。國家環保總局有關負責人告訴記者,2006年,環保部門曾出動執法人員12.6萬人次,對1萬多個飲用水源地及各取水點進行檢查,查處違法企業1903個,88名責任人由于對飲水問題監管不到位受到處理。
環保投入要超過GDP的1.35%
中國環境規劃院院長鄒首民說,2010年我國環境質量要實現改善,就得投入大筆資金,“十一五”環保規劃測算的底線是,環保投入必須超過GDP的1.35%。而上個五年計劃,我國環保投入占GDP的比例剛剛超過1%。
專家們算的賬是,“十一五”期間,我國水污染的治理資金需要6400億元,大氣治理需要6000億元。這樣的巨資從哪兒來?規劃說,要政府、企業和社會力量各拿一部分。重點流域治理、自然保護區建設、農村環境改善、環境監管能力建設主要由地方政府拿錢,中央政府再區別支持。企業的污染治理費用由企業利用自有資金或銀行貸款解決。
鄒首民介紹,“十一五”期間預計可征收排污費750億元,用于污染治理,以補助或者貼息方式,吸引銀行特別是政策性銀行積極支持環境保護項目。
環境監管能力首次被提及
一些基層環保局的設備甚至連中學的實驗室都不如,有的地方發生污染事故后,環保執法人員只能靠鼻子去聞……周生賢曾多次用這個例子表達他對基層環保部門執法難的震驚。
今天,環保總局副局長周建說,“十一五”規劃力圖改變這樣的局面,首次提及要提高環境監管能力,包括要建立先進的環境監測預警體系,建設完備的環境執法監督體系和環境事故應急系統。
按照規劃的安排,我國將建成國家環境突發事故應急監測網絡及指揮中心,各省、市要建立相應的環境應急指揮系統。國家、省、市以及流域分別配備水、氣環境突發事故應急監測車及儀器設備,重點海港和內河港口配備應急監測船。
每半年公布一次成績單
“十五”期間,從中央到地方,對環保成績不及格者,沒有硬約束。中國環境規劃院副院長王金南說,在編制“十一五”環保規劃時,專家們特意設計將每半年公布一次各地減排的成績單,要不斷地給地方政府敲邊鼓。
此次規劃還對中央政府、地方政府應承擔的責任劃出了范圍。比如,環保總局要加強對全國環境保護的評估、規劃、宏觀調控和指導監督,加快建立大區督察派出機構,協調跨界污染,查處突出的環境違法問題。而地方政府則是區域環境質量的責任者,必須對轄區內的環境質量負責。(記者 劉世昕 本報北京11月27日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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