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金融市場制度性建設
(一)銀行間債券市場全面實現券款對付結算方式
7月,中國人民銀行發布公告,對非銀行機構券款對付(DVP)(券款對付(Delivery Versus Payment,簡稱DVP結算)是指證券和資金同步交收、互為條件的一種結算方式。2004年11月,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實現了商業銀行間的DVP結算方式。)的具體路徑和相關制度作了安排,并在總結商業銀行DVP結算實踐經驗的基礎上,對銀行間債券市場的DVP結算進行了全面規范。非銀行機構DVP結算辦法于2008年8月1日正式實施,標志著我國銀行間債券市場全面實現券款對付結算,這是我國債券市場基礎設施建設方面取得的重大進展,它將極大地提高市場的結算效率,降低和控制結算風險,為我國債券市場的高效、安全運作提供可靠的技術支撐。
(二)完善證券市場基礎性制度建設
一是進一步推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建設。8月,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發布《商業銀行信息披露特別規定》,提高商業銀行信息披露的規范性和透明性,穩定市場預期,切實維護投資者合法權益。二是加強股票市場穩定運行機制建設。8月,中國證監會修改《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六十三條,在符合公開公平公正原則的前提下,增加了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增持公司股份的靈活性,有利于規范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增持股份的行為,也有利于市場對被增持上市公司內在價值的全面評估,維護市場穩定。三是不斷完善證券交易方式。按照“試點先行,逐步推開”的原則,中國證監會啟動證券公司融資融券業務試點工作,在風險可控的基礎上,有助
2券款對付(Delivery Versus Payment,簡稱DVP結算)是指證券和資金同步交收、互為條件的一種結算方式。2004年11月,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實現了商業銀行間的DVP結算方式。
于促進市場價格發現功能的形成,增強證券市場的流動性,并為投資者提供一種規避市場風險的工具。
(三)進一步完善保險保障基金制度
9月,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聯合發布《保險保障基金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明確了保險保障基金的性質,并對保險保障基金管理體制、繳納基數、繳納范圍和比例,以及投資渠道等多個方面進行了修訂。《辦法》的發布,進一步完善了保險保障基金制度,規范了保險保障基金的運作,為維護保單持有人的合法權益,完善保險監管風險防范,發揮風險屏障作用提供了堅實的基礎和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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