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中國青年報記者拿到的《中國社會和諧穩定研究報告》提出,農民工群體雖然經濟地位較低,但具有更加積極的社會態度,而不是威脅社會穩定的因素。
調查結果顯示,2005年農民工的月平均工資為921元,遠低于城市工人的1346元,27%的農民工月工資在500元以下;農民工每周平均工作時間為56.6個小時,遠多于城市工人的47.9個小時,有1/4以上的農民工每周工作時間在61~80個小時;農民工的社會保障覆蓋率也遠遠低于城市工人,有養老保險的占16.3%,有失業保險的占6.2%,有醫療報銷待遇的占28.4%。
按照一般的社會分層理論,低收入的農民工常常被視為威脅社會穩定的因素。但社科院的調查發現,農民工并沒有表現出更加突出的社會不滿情緒,反而呈現出積極的社會態度。對比城市工人,在社會安全感、公平感、滿意度、過去生活評價和未來生活預期等多個方面,農民工都表現得更加積極。
在社會安全感的7個方面,即人身安全、財產安全、勞動安全、醫療安全、食品安全、交通安全、隱私安全,農民工的評價都顯著高于城市工人。
在社會公平感方面,在14個社會領域中,除了司法執法、社會保障和城鄉待遇3個領域,農民工的評價略低于城市工人外,在其他包括政治權利、財政稅收政策、教育等領域,均明顯高于城市工人。
特別值得注意的是,在與就業、收入分配、發展有關的社會領域(個人的發展機會、工作與就業機會、財富及收入的分配、不同地區/行業間的待遇),農民工的公平感更是大大高于城市工人,均高出10個百分點以上,而人們通常認為,這些領域恰恰是農民工受到社會歧視之所在。
在對地方政府工作的滿意度方面,農民工同樣高于城市工人,特別是對地方政府在義務教育、樹立良好社會風氣、維護社會治安、實現社會公正、依法辦事等6個方面,滿意度明顯高于城市工人。
令研究者感到意外的是,通常被人們認為在城市受到不公正待遇的農民工,在社會群體間利益沖突的感知方面,卻表現得相當平和,認為我國不同社會群體間“有嚴重利益沖突”和“有較大利益沖突”的比例僅為城市工人的一半,只有28%。
報告分析認為,農民工收入較低,但社會態度更積極,主要是由下列三個因素造成的。
第一,絕大多數的農民工傾向于把自身經濟社會地位較低歸因于自身素質和能力所致,特別是受教育程度、勞動技能,農民工普遍沒有強調因戶籍身份導致的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障方面的歧視,而是更重視努力程度和教育對個人成功機會的影響。
第二,農民工受教育程度較低,生活需求層次較低,更容易得到滿足,同時又缺乏自我權利意識和社會參與性,對社會群體利益沖突的嚴重性不敏感。
第三,農民工的比較參照體系常常定位于自己過去的生活和留鄉農民。調查發現,有72.3%的農民工認為過去5年的生活水平有所上升,62.7%的農民工認為未來的生活水平會有所上升,兩個比例都比城市工人高出約10%。
報告針對農民工問題提出三點建議:提高農民工收入水平的渠道,最重要的是加大對農民工的人力資本的投入,提高其受教育狀況,加強職業培訓,提高工作技能;由于農民工與城市工人最大的差異集中在社會保障方面,因此如果不與養老、醫療、失業等社會保障待遇相聯系,單純的戶籍體制改革對改善農民工的生活狀況是有限的,要抓緊建立適合于農民工流動特點的社會保障機制;應當保護農民工群體現有的積極社會態度,把農民工當新市民看待。 (記者 滕興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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