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業是我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要力量。在當前新形勢下,要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溫家寶總理《報告》的部署,從六個方面采取措施,促進我國中小企業又好又快發展。
第一,盡快科學修訂中小企業、微型企業劃分標準。現行中小企業劃分標準有些已過時,主要是小企業劃分標準過寬。按現行標準,規模以上小型工業企業占到全部工業企業的91.8%,不符合實際情況。同時,沒有考慮微型企業。所謂微型企業是指企業人數10人以下、經營單一和規模細小的企業。由于固定資產少,缺少正規融資渠道,特別需要政府和社會的幫扶。目前許多國家在小企業中又專門劃出微型企業,政府對微型企業給予更優惠政策,對幫助弱小企業克服困難起到重要作用。有關部門應抓緊研究提出我國小型企業和微型企業的劃分標準,抓緊制定扶持微型企業的具體措施。
第二,進一步加大財政對中小企業支持力度。逐步擴大中央財政扶持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規模。重點支持中小企業技術創新、結構調整、節能減排、開拓市場、擴大就業,以及改善對中小企業的公共服務。加快設立國家中小企業發展基金,發揮財政資金引導作用,帶動社會資金支持中小企業發展。地方財政也要加大對中小企業支持力度。繼續實施對小型微利企業的稅收優惠政策。適當調減小企業貸款利息營業稅。對受金融危機影響較大的困難中小企業,將階段性緩繳社會保險費或降低費率政策執行期繼續延長,并按規定給予一定期限的社會保險補貼或崗位補貼、在崗培訓補貼。完善政府采購支持中小企業制度。制定政府采購扶持中小企業的具體辦法,在采購政策、采購門檻、采購合同中更多考慮中小企業利益,提高采購中小企業貨物、工程和服務的比例,進一步提高政府采購信息透明度。完善政府公共服務外包制度,為中小企業創造更多參與機會。
第三,切實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擔保難問題。一是加強和改善對中小企業的金融服務。國有商業銀行和股份制銀行都要建立小企業金融服務專營機構,完善中小企業授信業務制度,逐步提高中小企業中長期貸款規模和比重。提高貸款審批效率,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二是完善小企業信貸考核體系。鼓勵建立小企業貸款風險補償基金。對金融機構發放小企業貸款按增量給予適度補助。對小企業不良貸款損失給予適度風險補償。對小企業新增貸款實行稅前全額撥備損失準備金,適當調減小企業貸款利息營業稅。三是建立和完善中小企業金融服務體系。研究鼓勵民間資本創辦村鎮銀行、貸款公司等股份制金融機構。支持、規范發展小額貸款公司,鼓勵有條件的小額貸款公司轉為村鎮銀行。積極支持民間資本以投資入股方式,參與農村信用社改制為農村商業(合作)銀行、城市信用社改制為城市商業銀行以及城市商業銀行的增資擴股。四是鼓勵有關部門和地方政府設立創業投資引導基金,引導社會資金設立主要支持中小企業的創業投資企業,引導各類創業投資機構加大對中小企業投資力度。積極發展股權投資基金。發揮融資租賃、典當、信托等融資方式在中小企業融資中的作用。五是加快制定中小企業融資性擔保管理辦法,完善多層次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各級財政要建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基金,綜合運用資本注入、風險補償和獎勵補助等多種方式,提高擔保機構對中小企業的融資擔保能力。對符合條件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免征營業稅、準備金提取和代償損失在稅前扣除。六是建立和完善中小企業信用信息征集機制和評價體系,提高中小企業的融資信用等級。完善個人和企業征信系統,為中小企業融資提供方便快速的查詢服務。構建守信受益、失信懲戒的信用約束機制,增強中小企業信用意識。七是進一步擴大中小企業直接融資。穩步擴大中小企業集合債券和短期融資券發行規模。進一步完善創業板市場,保證上市企業質量。培育創業板成為中小企業重要融資渠道,通過創業板市場培育未來大型民營企業集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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