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退失據的地方融資
——信貸收緊后何以為繼?
那么,已經向這些地方投融資平臺發放了貸款的商業銀行,又將如何應對當前形勢?
陶冬的觀點是,“目前能夠做的主要是三方面的事,第一是嚴控新的不合理的項目;第二個盡快把建設項目進度加快,從而盡快產生效益和現金流;第三,銀行應該在這些地方政府項目上做好足夠的撥備,以應對未來可能出現的呆壞賬。”
據了解,銀監會已經通過內部渠道告知各銀行在向“地方融資平臺”貸款中必須把握住“三條紅線”不動搖。這三條紅線分別是:第一,嚴禁發放打捆貸款;第二,不得與地方政府簽署無特定項目的大額授信合作協議;第三,對出資不實,治理架構、內部控制、風險管理、資金管理運用制度不健全的融資平臺,要嚴格限制貸款,并立即協商風險防范具體措施。
然而,記者注意到銀監會“三條紅線”并未涉及“地方融資平臺”抵押物或質押物變動問題,而這愈發成為衡量貸款風險大小的關鍵。
央行的調研結論還認為,政府投融資平臺總體負債率較高,盈利能力較低,透明度較低,銀行對平臺及地方政府的整體債務水平難以準確評估,信貸資金監管難度較大,政府投融資平臺貸款潛藏著系統性金融風險。
交通銀行首席經濟學家連平對《中國經濟周刊》表示,這些政府背景貸款項目往往周期長、規模大、同質化而難以實現商業可持續性,直接影響其未來收益,項目償債能力大打折扣,風險具有隱蔽性。
一位銀行業人士告訴《中國經濟周刊》,“如果銀行在這樣的資產表上繼續放貸,可能會重蹈20世紀90年代中后期銀行風險集聚暴露的覆轍。”
然而,現實情況卻是,我國的城鎮化建設已經進入新一輪建設高峰期,地方投融資平臺仍然需要在城鎮化中扮演著重要角色。如果這些平臺的貸款能力受到限制,地方投融資平臺所蘊含的危局將可能提前顯現,并成為真正的危局,進而對中國經濟產生重大影響。
對此,原財政部部長項懷誠告訴《中國經濟周刊》,“這種情況顯然是要引起重視了,不應該掉以輕心。不過如果我們國家經濟正常,在今后的過程中這些負債能夠逐步得以消化。”
巴曙松卻認為,下一步如何為城市化進一步融資?依賴地方政府投融資平臺推動的政府需求來刺激經濟增長實際上面臨著制約。這個問題也許不會在2010年暴露,但值得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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