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小平對外開放理論是鄧小平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它來源于實踐,又在實踐中不斷充實和發展,有力地指導著我國波瀾壯闊的對外開放實踐。
30年來,在鄧小平對外開放理論的指導下,黨和國家制定了建立經濟特區、利用外資、發展對外經濟貿易的一系列方針和政策,對外開放由沿海地區逐步擴展到全國,對外開放領域不斷拓寬,外經貿體制為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和參與經濟全球化的要求進行了全面改革。這些政策措施是鄧小平對外開放理論的具體化,成為指導改革與實踐的傳動紐帶,為我國開放型經濟發展注入了巨大的生機與活力。
目前,我國已進入世界經濟大國行列,經濟總量位居世界第四;貿易伙伴已達220多個,貨物貿易總額由1978年的206億美元增長到2006年的17605億美元,增長了84倍,同期世界排名也由第32位躍居到第3位;服務貿易總額由1982年的44億美元發展到2006年的1917億美元,24年間增長了43倍,占全球服務貿易的比重從0.6%升至3.6%;外匯儲備由1978年的1.67億美元增加到2006年的1.4萬億美元,成為世界第一大外匯儲備國;利用外資幾乎從零開始,到2006年底累計外商直接投資逾6800億美元,多年來一直居發展中國家之首;對外直接投資規模雖然較小,但已取得積極進展。截至2006年底,我國從事跨國投資與經營的各類企業已發展到3萬多家,對外投資遍及全球170多個國家和地區,累計對外直接投資金額900多億美元;對外經濟合作(包括承包工程、勞務合作、設計咨詢等)也取得了長足發展,營業額由1992年的30億美元增長到2006年的356億美元,增長了10余倍。
從對外開放的總體步驟和格局來看,自1979年以來,我國實行的是從沿海到內地、從東向西、由局部到全面,逐步推進的漸進式開放戰略。其重要標志是:
1.對外開放揚帆起程階段(1979~1983)。1979年7月,黨中央、國務院決定對廣東、福建兩省的對外經濟活動實行特殊政策和優惠措施。1980年5月,決定在深圳、珠海、汕頭、廈門設立經濟特區。這4個經濟特區的設立,是我國對外開放航船開始揚帆起程的重要標志。
2.對外開放從沿海逐步向內地推進階段(1984~1991)。80年代中期至90年代初,對外開放的范圍由特區逐步擴大到了沿海、沿江、沿邊地區,初步形成從沿海向內地推進的格局。
1984年5月,開放大連、秦皇島、天津、煙臺、青島、連云港、南通、上海、寧波、溫州、福州、廣州、湛江、北海14個沿海港口城市;1985年2月,逐步開放長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閩南廈漳泉三角地區和遼東半島、膠東半島。
1988年4月,黨中央和國務院做出重大決定,設立海南省,同時興建我國最大的經濟特區——海南經濟特區,并給予了較大的政策傾斜。
1990年4月,決定開發和開放上海浦東,實行經濟技術開發區和某些經濟特區政策。
1991年,開放滿洲里、丹東、綏芬河、渾春4個北部口岸。同年,國務院還相繼批準上海外高橋、深圳福田、沙頭角、天津港等沿海重要港口設立保稅區,借鑒國際通行規則,發展保稅倉儲、保稅加工和轉口貿易。
3.對外開放加速向縱深發展和全方位對外開放地域格局基本形成階段(1992~2000)。1992年,鄧小平到南方視察并發表了重要講話。在這些重要講話精神的指引下,中央決定采取有力措施,加速將對外開放推向縱深。我國對外開放出現新的轉折點。
——1992年,以上海浦東為龍頭,開放蕪湖、九江、黃石、武漢、岳陽、重慶6個沿江城市和三峽庫區,實行沿海開放城市和地區的經濟政策。同時,開放哈爾濱、長春、呼和浩特、石家莊4個邊境和沿海地區省會城市。
——開放琿春、綏芬河、黑河、滿洲里、二連浩特、伊寧、塔城、博樂、瑞麗、畹町、河口、憑祥、興東13個沿邊城市。鼓勵沿邊城市發展邊境貿易和與周邊國家的經濟合作。
——1992年,開放太原、合肥、南昌、鄭州、長沙、成都、貴陽、西安、蘭州、西寧、銀川等11個內陸省會城市。隨后幾年,又陸續開放了一大批符合條件的內陸市縣。
——2000年,伴隨著西部大開發戰略的實施,對外開放進一步擴大到廣大到西部地區。至此,全方位對外開放地域格局基本形成。
4.對外開放步入歷史新階段(2001~至今)。2001年12月,我國加入WTO,標志著我國的對外開放進入了新的階段。加入WTO后,原區域性推進的對外開放轉變為全方位的對外開放;開放領域由傳統的貨物貿易向服務貿易擴展;市場準入的程度進一步提高,市場環境也隨著一系列法律和法規的制定和完善而更加透明和規范;最惠國待遇、國民待遇等WTO的基本原則和我國加入WTO的承諾,成為我國的對外開放政策所遵循和參照的基本依據。[中國(海南)改革發展研究院《新階段改革的起點與趨勢——2008' 中國改革評估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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