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城鄉統一的公共服務制度,消除影響農村人口公平獲得基本公共服務的結構性障礙
城鄉基本公共服務供給的失衡,已成為新階段中國城鄉統籌發展的突出問題。從農村的情況看,基本公共服務制度的嚴重缺失使農村居民、尤其是農村貧困群體難以獲得基本的公共服務,制約他們發展能力的提高。
全面推進以落實教育經費保障機制為重點的農村義務教育改革
2007年,中國農村實行免費義務教育,“這是中國教育發展史上的重要里程碑,將對于提高全民族的素質產生重大而深遠的影響 。”但是,經費投入不足仍然是貧困地區農村義務教育發展的主要問題。所以,政府需要以此為起點,盡快進一步明確各級政府在農村義務教育方面的支出責任,并在近期內采取以下措施:
(1)把原來的學雜費規范地轉換為中央、省、市縣的政府投入,在免除義務教育學費的同時要保障學校的正常運轉經費;
(2)通過中央和省級政府進一步的經費追加,逐步縮小城鄉義務教育辦學條件和教育質量的差距。
(3)以保證鄉村學校教師隊伍的穩定為重點,將鄉村教師津貼納入政府財政預算,確保按時足額發放。
(4)對于貧困縣,中央和省級財政應當增加轉移支付規模,并通過制度化措施和加強政策執行能力來確保經費落實。建議貧困縣義務教育階段的所有費用,包含雜費,原則上由中央及省級財政支出。
此外,為了保證義務教育城鄉均衡發展,中央和省級的職能部門應該對義務教育收費的全面取消和義務教育的質量進行持續監督。完善和推廣鼓勵高水平的城市教師下鄉服務的相關計劃,盡可能地確保較貧困地區的教育質量也能達到與其他地區基本一致的水平。
進一步提高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保障水平,建立完善的農村醫療衛生服務體系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建設是一項系統工程,需要不斷完善,不斷提高保障水平:
(1)在近期內,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覆蓋范圍應該進一步擴大,除了大病重病保障外,還應該把疾病預防和常見病門診治療納入保障范圍。
(2)在中期內,中央和省級政府應當逐步增加投入比例,(a)穩定廣大農民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長期發展的信心;(b)加強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的監管,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部門、參保農民和醫療服務提供機構三者之間的相互制衡機制,規范保險基金的運作,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率。
(3)長期內應采取措施逐步擴大定點醫療機構,使參保農民有更多的選擇余地,對外出的參保農民,允許其在外地符合條件的醫院就醫,然后憑相關證明到參合地報銷。同時,要加強農村三級衛生服務網絡建設,以穩定鄉村醫療隊伍和提高鄉村醫生素質為重點,根據農村地區的實際需要加大農村衛生人才的培養,保證農村地區、尤其邊遠農村地區基層的衛生服務能力。
(4) 進一步提高農村基本醫療衛生服務的可獲得性,力爭實現農民“小病不出村、一般疾病不出鄉、大病基本不出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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