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年來我國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無不得益于改革開放,因此,我國將始終堅持對外開放,不會動搖。胡錦濤總書記在中共十七大報告中再次強調指出,要堅持對外開放的基本國策,拓展對外開放廣度和深度,提高開放型經濟水平。這是新一屆我國領導集體發出的明確信號,既表明了我國政府的決心和政策取向,也為未來我國對外開放的發展方向描繪出藍圖。
根據新形勢下的新要求,新一輪對外開放將在以下幾個方面重點展開:
一、進一步擴大對外開放,提高對外開放水平
在未來的發展進程中,我國政府將繼續堅持走改革開放的道路,完善市場經濟體制,提高對外開放的水平。
從廣度上講,進一步擴大開放領域,尤其是服務領域,允許更多的金融保險公司進入我國,逐步擴大業務范圍,包括經營人民幣業務;繼續推進人民幣可自由兌換,提高個人換匯額度,可由目前的5萬美元/年提高到10~20萬美元/年,緩解我國外匯儲備增長過快、過大的壓力;逐步推進人民幣區域化、國際化進程,允許將人民幣作為對外經貿(包括貿易、承包工程、勞務合作等)的結算貨幣,可首先在周邊國家地區的邊境貿易和經濟合作中全面實施,以減少匯率風險和交易成本;繼續推進資本市場對外開放,拓寬境外機構在我境內的融資渠道,穩步實現資本項目可兌換;擴大物流企業外商投資試點范圍,鼓勵外商投資城市公共設施和交通運輸。
從深度上講,有兩個方面是進一步拓展對外開放深度的路徑:
一是貿易自由化。根據多邊貿易體系貿易自由化進度和要求,進一步減少和消除關稅和非關稅壁壘,提高市場準入水平。2008年,我國將繼續履行入世關稅減讓承諾,進一步降低鮮草莓、對苯二甲酸等45個商品的進口關稅;繼續對關稅配額外進口一定數量的棉花實行滑準稅,并對滑準稅公式進一步完善。調整后,2008年的關稅總水平為9.8%,其中,農產品平均稅率為15.2%,工業品平均關稅為8.9%。
2008年,我國將繼續推進區域貿易自由化進程,促進要素跨境流動和優化配置,包括以區域貿易安排(RTA,包括FTA、優惠貿易安排)形式,成員間進一步開放市場,降低關稅水平乃至實現零關。對原產于東盟10國、智利、巴基斯坦、韓國、印度、斯里蘭卡、孟加拉等國家的部分進口產品實行比最惠國稅率更低的協定稅率。
二是貿易便利化。貿易便利化是新一輪多邊貿易談判的新議題,它涉及“邊境背后”的措施,包括簡化通關程序、提高通關效率、減少文件要求、能力建設、商務人員通關便利等。盡管世貿組織新一輪談判迄今未果并制定出相應規則,但該項工作已在亞太經濟合作組織(APEC)成員中推進多年,且取得積極進展。我國實施的“大通關”、“金關工程”是貿易便利化程度大大提高,有力促進了我國對外貿易發展。既然是“邊境背后”的措施,他就屬于一國內部管理的范疇,應根據自己的經濟技術水平和能力自主確定,即便達成協議或有承諾,通常也是非約束性的,目前APEC推動的貿易便利化就是如此。但值得注意的是,在多邊貿易體制中,關稅消減空間越來越小、非關稅措施日益受到約束、邊境愈益開放的情況下,“邊境背后”措施對貿易流動的影響則凸顯出來,成為多邊、區域自由化向縱深推進的重要內容。因此,貿易便利化也將成為我國深化對外開放領域、提高開放型經濟水平的重要路徑和必然選擇。
從方法上講,把“引進來”和“走出去”更好地結合起來。一方面,要繼續積極有效利用外資,加強對外資的產業和區域投向引導,提高利用外資的質量,包括繼續限制“兩高一資”產品的生產和出口。需要注意的是,在制定政策時不要采取簡單化的一刀切做法,應對欠發達的中西部地區給予差別待遇,如在稅收、用地等方面給予鼓勵,這既符合我國區域協調發展、產業結構調整和梯度轉移的要求,也為內外資企業留下一些到中西部發展的空間。同時,要創新利用外資方式,包括境外上市、發行境外債券、轉讓基礎設施經營權、鼓勵國際風險投資公司投資我國等多種利用外資方式。
另一方面,進一步推動我國企業“走出去”到境外投資(包括建立境外經濟合作區)和開展經營,幫助它們熟悉國際經濟貿易和投資環境,按照國際通行的規則辦事,培育我國的跨國公司和世界品牌。從目前實際情況來看,需要進一步完善境外投資促進體系,加強風險管理,特別是國有資產管理,加大對“走出去”的金融支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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