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實施自由貿易區戰略,推進區域貿易投資自由化進程
關于FTA(Free Trade Agreements,自由貿易協定)/RTA(Regional Trade Agreements,區域貿易協定)的作用,在多邊領域中一直存在著兩種截然不同看法:一種觀點認為,FTA/RTA是實現貿易自由化的“基石”(Building block),有助于減少區域內的貿易壁壘,是多邊貿易體制的有益補充;另一種觀點則認為,FTA/RTA是“絆腳石”(Stumbling block),分散了多邊貿易體制的注意力,阻礙多邊貿易自由化的發展。這兩種觀點的爭論一直延續至今。
從實踐來看,FTA/RTA既不違背GATT第24條和服務貿易總協定(GATS)第5條的規定,也完全符合WTO一貫奉行的自由貿易原則,而且加強區域經濟貿易合作是當前世界經濟貿易發展的客觀趨勢,是世界各國和各地區參與和應對經濟全球化的必然選擇。正緣于此,近些年來FTA/RTA在全球范圍內蓬勃發展。據WTO統計,截至2007年7月,全球約380個區域貿易協定向WTO提交了通知,其中205個已經實施。如果將業已實施而尚未提交通知、簽訂了協議而尚未實施、以及正在談判和仍處于提議階段的也計算在內,RTA已近400個之多。其中,FTA和擁有FTA部分內容的協議占RTA總數的90%以上,關稅同盟所占比重不足10%。尤其值得注意的是,這些RTA的90%是1995年世貿組織成立10多年來簽訂的。目前,絕大多數WTO成員都參加了自由貿易區或其它優惠貿易安排,最多的參加了30個。
事實也表明,區域貿易自由化有助于減少區域內的貿易壁壘,可以成為多邊貿易體制的有益補充,推動世界范圍的貿易自由化和便利化進程。鑒于此,我國政府應把多邊、區域和雙邊合作做為“三大支柱”,按照世貿組織的規則,繼續推進與世界各國和地區的自由貿易區建設。
實施自由貿易區戰略應包括兩個方面:一個是上面提到的按照WTO相關規則建立的FTA/RTA,即兩個或兩個以上經濟體簽訂的自由貿易協定或優惠貿易安排;另一個是依據世界海關組織(WCO)建立的FTZ(Free Trade Zone,自由貿易區),即在一國或經濟體境內設立的“境內關外”的自由貿易區(或自由經濟區),旨在為國內外企業提供更寬松、更便利的交易環境。FTZ屬于一國主權范圍內自主決定深化開放的方式,無需與任何國家簽訂任何協議。目前世界上許多發達國家和發展我國家都有若干不同形式的FTZ,如自由港、保稅港區、邊境自由貿易區、邊境國際經濟合作區等都屬于FTZ性質。
但是,目前我國的決策者們對這兩者之間的關系認識還不甚清淅,應抓緊研究,制定相關規劃及實施方案。在這方面,我國具有很大發展空間。例如,在提升沿邊對外開放水平過程中,抓緊研擬建立邊境自由貿易區規劃,在條件較成熟的云南、廣西、新疆、內蒙、黑龍江、吉林的邊境地區先行試點,提升沿邊開放水平,擴大與周邊國家的經貿合作領域,加快邊境地區的發展。又如,在促進和深化兩岸經貿合作方面,大陸可對臺灣實行更加開放的政策,通過建立“兩岸經濟合作區”等具有FTZ性質的特殊區域,將CEPA中的部分優惠政策賦予進區的臺資企業,以進一步加深兩岸經濟的融合程度,為早日實現全面直接大“三通”,進而實現祖國和平統一奠定穩固的經濟基礎。
三、積極參與“多哈回合”談判,發揮在規則制定中的作用
我國需要一個更加公平、開放和富有活力的多邊貿易體制,這是我國經濟發展必要的和重要的外部條件。目前,多邊貿易體制正處于一個關鍵的時刻,“多哈回合”面臨艱巨的談判任務。我國政府應在未來一系列談判中發揮積極的、建設性的作用,努力推動多哈談判早日取得平衡的結果。這將有助于維護多邊貿易體制,進一步推動世界貿易自由化進程,總體上符合包括我國在內的所有WTO成員的利益。
在農業議題上,我國將支持取消發達成員的各種形式的出口補貼,大幅度削減發達成員扭曲貿易的國內支持,大幅度削減高關稅和減少關稅升級。同時,發展中成員關心的特殊產品和特殊保障機制問題應當得到有效解決。
關于非農產品市場準入,我國支持香港會議達成的多系數瑞士公式的共識,同時給發展中成員以足夠的差別,反映發展中成員和發達成員各自的經濟發展水平和關稅結構的不同。
規則談判應當有助于澄清和改進WTO的相關規則,促進貿易便利化,減少貿易救濟措施的濫用,尤其是發達成員針對發展中成員的反傾銷措施。
四、加強南南合作,提高合作水平和質量
盡管目前我國的主要經貿伙伴仍是發達國家,但與發展國家的經濟有很強的互補性,合作潛力巨大,因此我國政府應對推動南南合作予以高度重視,并制定出具體戰略規劃。
我國目前已經向30多個最不發達國家提供了優惠關稅待遇。2005年9月,國家主席胡錦濤在聯合國成立60周年首腦會議發展籌資高級別會議上宣布,將進一步向最不發達國家開放市場,對已同我國建交的39個最不發達國家的多數對華出口商品給予零關稅待遇。我國還根據自己的能力,盡可能地向其他發展中國家提供發展援助。
2006年1月12日,我國政府發布了《中國對非洲政策文件》,提出了進一步加強中非友好合作的發展方向和重點領域。在經濟領域,《文件》在貿易、投資、金融、農業、基礎設施、資源合作、旅游合作、減免債務、經濟援助和多邊合作等10個領域,表明了我國的合作意向。
在向最不發達國家提供了優惠關稅待遇和開放市場的同時,還要加強與包括他們在內的所有發展中國家和地區的經濟合作,制定與每一個國家的合作規劃,明確合作方向、方式和重點合作領域,及時為我國企業提供相關信息和合作指導,提高合作水平和質量。這不僅是充分利用好“兩個資源、兩個市場”、實施“市場多元化”戰略和“走出去”戰略的需要,也是實現我國經濟持續發展的長期戰略目標的必然要求。近年來,亞洲、非洲、拉美的許多發展中國家都對與我國合作表現出濃厚興趣和強烈愿望,包括商談自由貿易區、優惠關稅安排、接壤地區(流域)的建設和資源開發等,我應抓住機遇,積極引導,發揮建設性作用,拓展和深化與發展中國家經濟合作。我認為,近期我們的工作重點應放在亞洲地區,特別是周邊國家;中長期目標是非洲和拉美國家,但可根據實際情況和需要,采取有選擇地重點突破,切忌攤子鋪得太大,自顧不暇,影響合作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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