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4月20日電 國家審計署今日公布調查結果顯示,有11個市以“招商引資”、“舊城改造”和“國有企業改制”等方式,變相減免土地出讓收入19.61億元。
國家審計署網站今日公布40個市地州56個縣區市土地專項資金征收使用管理及土地征收出讓情況審計調查結果。
審計調查發現,部分市縣土地專項資金管理不規范,仍然存在違規征地、以租代征土地、違規協議出讓工業和經營性用地、土地開發整理項目實施效果不佳等問題。
其中,在土地出讓收入管理使用方面,有11個市以“招商引資”、“舊城改造”和“國有企業改制”等方式,變相減免土地出讓收入19.61億元;有3個市以低于基準地價70%的價格等方式,出讓土地177宗0.8萬畝;有3個市的規劃等部門批準提高0.18萬畝土地的容積率,應征未征土地出讓收入10.57億元。
有12個市欠征土地出讓收入323.26億元。其中7個市的國土部門在25家用地單位欠繳土地出讓收入25.92億元的情況下,違規發放國有土地使用證。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有關地方政府已按規定補征土地出讓收入161.78億元。
此外,調查報告還發現11個市的674.81億元土地出讓收入管理不規范,未按規定納入基金預算管理;改變土地出讓收入用途56.91億;部分地方違規批地用地,以及未按規定及時更新基準地價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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