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完善公共財政制度,充分保障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所需資源,并使這些資源能夠被分配到最急需的政府單位手中
財政體制改革與基本公共服務的均等化之間存在密切的聯系,政府需要審視和調整公共支出結構與水平。中國政府的財政收入逐年快速增長,尤其是近幾年,其增長率超過GDP的增長率。在這一歷史階段,財政收入的快速增長無疑為建立一個可持續的惠及13億人的基本公共服務體系提供了重要契機。但是,僅有充分的財政資源要實現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是遠遠不夠的,還需要保障各級政府都擁有充分的基本公共服務財政能力。這需要盡快啟動以下改革。
深化省級及省以下的財政管理體制改革
目前,中國縣鄉兩級政府實際承擔了大量的基本公共服務供給責任。要提供基本而有保障的公共服務,首先必須對縣鄉財政管理體制進行改革,短期內應采取以下改革措施:
(1)探索推進省直管縣的財政管理體制。省直接對縣的財政體制將地市本級財政與縣級財政視為同一預算級次對待,省直接調整與縣的財政關系,而不需要經過地市財政;地市財政除匯總和上報所轄縣區的總預算外,基本上不涉及體制調整方面與資金劃轉的問題,這實際上減少了政府間財政關系的層級。可考慮省級財政在各種轉移支付、體制補助結算等方面逐步核算到縣,提高行政效率和資金使用效益。
(2)積極推進鄉鎮財政管理體制改革試點,進一步改革鄉鎮財政管理體制,規范和調整縣與鄉之間的財政關系。對經濟欠發達、財政收入規模小的鄉鎮,試行由縣財政統一管理鄉鎮財政收支的辦法,對一般鄉鎮實行“鄉財縣管鄉用”方式。
(3)通過完善激勵約束機制,強化省級政府調節地方財力分配的責任,增強省級財政對市縣級財政的指導和協調功能,逐步形成合理、平衡的縱向與橫向財力分布格局,逐步強化基層政府保障基本公共服務供給的財政能力。
完善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之間的轉移支付體系
現行轉移支付體系的一個嚴重缺陷是,大量的稅收返還給稅源地政府,即使在轉移支付后,經濟發達省份的財政資源仍然要大大超過經濟落后省份。而其他形式的轉移支付目前仍不足以均衡省份之間財政能力的差距。這是造成地區間公共服務數量和質量不均等的關鍵原因。要解決這一問題,需要深化以下改革:
(1)當前應該以財政能力均等化為目標,加大一般性轉移支付力度。
(2)近期內應該建立轉移支付監督評價體系,著力提高中央財政轉移支付效果。
(3)中期內應該加強中央對地方專項轉移支付管理。逐步減少中央各部委提供公共服務的支出責任,轉向強化它們的政策規劃、指導和監督職能。
提高基本公共服務財政資源投入的總量
提高農村居民和農民工的基本公共服務水平,降低農村居民和農民工基本公共服務的家庭支付比例,縮小農村居民和農民工與城鎮居民的差距,客觀上要求逐步明顯增加基本公共服務的財政資源投入總量。中央政府擔負起基本公共服務所需資源的責任是全體社會成員都能享有基本公共服務的根本保障。
從長期來看,增加財政投入,擴大基本公共服務范圍,是一個較長的過程,但當前需要明顯增加財政資源投入,以便盡快縮小最應該縮小的基本公共服務差距,這將大大提高中國政府統一基本公共服務體制、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政策目標的公信力。(摘自中國[海南]改革研究院撰寫的《中國人類發展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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